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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性紫癜

過敏性紫癜是一種較常見的微血管變態反應性出血性疾病。 特點是血小板不減少性紫癜, 常伴腹痛及關節症狀。 兒童及青少年比較多發, 男性較女性多見, 起病前1-3周往往有上呼吸道感染史。

病因:通常認為感染(包括細菌、病毒 特別是寄生蟲等)是最為多見的病因;其次為食物中異性蛋白質(如魚、蝦、蛋、乳等);其他如藥物(抗生素、磺胺類、解熱鎮痛劑鎮靜止驚藥等)、花粉、蟲咬、預防接種等都有可能是本病的誘發因素。

症狀與分型:過敏性紫癜根據臨床表現不同, 常分為下列幾種類型:

1)皮膚型:為最常見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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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現為皮膚出血性皮疹。 皮疹以臀以下部位多見, 分批出現, 對稱分佈, 大小不等, 新舊不一, 高出皮面的斑丘疹樣紫癜或滲出性紅斑。 可伴蕁麻疹, 水腫, 多形紅斑, 潰瘍或壞死。

2)腹型:多見於兒童。 除皮膚紫癜外, 還可產生一系列消化道症狀及體征, 如:噁心、嘔吐、嘔血、腹瀉及粘液便、便血等。 其中腹痛最為常見, 常為陣發性絞痛, 多位於臍周、下腹或全腹。 在幼兒可因腸壁水腫、蠕動增強等而致腸套疊。 腹部症狀、體征多與皮膚紫癜同時出現, 偶可發生於紫癜之前。

3)關節型:除皮膚紫癜外, 因關節部位血管受累出現關節腫脹、疼痛、壓痛及功能障礙等表現, 多發生於膝、踝、腕、肘等大關節, 關節腫脹一般較輕, 呈遊走性, 反復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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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數日而愈, 不會遺留關節畸形。

4)腎型:此型病情最為嚴重, 發生率高達患者12%-40%。 除皮膚紫癜外, 因腎小球毛細血管炎性反應而出現血尿、蛋白尿及管型尿。 腎臟症狀可出現於疾病的任何時期, 但以皮膚紫癜發生後一周多見。 一般認為尿變化出現愈早, 腎炎的經過愈重, 少數病例因反復發作而演變為慢性腎炎(血尿、蛋白尿、水腫、高血壓)、腎病綜合征, 甚至腎功能衰竭, 過敏性紫癜所引起的這些腎臟損害稱為過敏性紫癜性腎炎。

5)混合型:除皮膚紫癜外, 其他三型中有兩型或兩型以上合併存在。

6)其它:除以上常見類型外, 少數該病患者還可因病變累及眼部、腦及腦膜血管, 而出現視神經萎縮、虹膜炎、視網膜出血及水腫、中樞神經系統相關症狀、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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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方法:該病為慢性病程, 皮疹常常時起時落、時輕時重、反復發作, 所以治療用藥必須規範且足夠療程, 尤其使用皮質激素控制症狀後, 需在醫生的指導下, 逐漸減量維持以後停藥。

1)尋找並去除誘因:停用可能引起過敏的藥物和食物(魚、蝦、蟹、蛋、奶、海鮮等), 或在密切觀察下, 從小量開始應用, 逐漸增加。 全面體檢, 查找可能的體表及體內的感染病灶。 必要時早期應用抗生素有一定的幫助。

2)一般治療:在疾病的急性期, 最好能夠臥床休息, 避免勞累, 加強營養, 補充多種維生素, 如維生素B族及C、E、K等。 可使用抗組胺藥物阻斷過敏反應, 如氯雷他定10mg 每日一次, 療程3-6個月。

3)腎上腺糖皮質激素及免疫抑制劑:激素適用於有嚴重皮膚損害的過敏性紫癜或者關節型、腹型紫癜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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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程一般1-2周, 腎型者可酌情延長, 但一般不超過2-3個月。
激素對腎型往往療效不佳, 也不能防止復發。 腎型患者可加用免疫抑制劑(如硫唑嘌呤、環磷醯胺、雷公藤)進行治療, 療程2-3月。 也可採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劑聯合療法。

4)對症治療:關節腫痛者可口服阿司匹林(勿用於合併腸道出血的患者)。 腹痛明顯者可注射654-2。 腹痛疑為腸套迭或腸穿孔者, 需及時手術治療。 消化道出血者可予以奧美拉唑治療, 必要時限制飲食。 中樞神經系統受累者可用大劑量皮質激素、甘露醇脫水治療。

5)抗凝藥:本病急性期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高凝血狀態, 出現多種凝血因數水準異常。 對於紫癜性腎炎患者可加用抗凝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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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雙嘧達莫(潘生丁), 療程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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