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在社會上有一種幼兒早期教育越早越好的傾向。 例如有位家長硬讓自己三歲半的孩子學完小學一年級的語言和算術教材, 有位鋼琴教授者認為五歲學鋼琴已經太遲, 有的家長抱怨自己兩歲的孩子不愛學習, 只知道玩, 強迫二至三歲的孩子背誦古詩者, 更是大有人在。
的確, 二三歲的孩子已初步掌握了與人交往的語言工具, 行動也自如了, 獨立性和求知欲不斷增長, 感知認識周圍世界的能力也正在迅速發展。 這個年齡的孩子智力發育的潛力很大, 並且有極大的可塑性, 良好的教育可以促進孩子智力發展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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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理特點來看。 兩到三歲的孩子雖然己經具有與成人數枯相等的骨骼和肌肉, 但骨骼還沒有骨化, 肌肉也未發育成熟。 幼兒的大腦仍在發育中。 因此, 超負荷的教育會給它們的正常發育產生不良影響。
從心理特點來分析, 幼兒一般都具有強烈的遊戲性和興趣性, 並且年齡越小越明顯。 所以, 對二三歲的孩子, 採取強迫的方法讓他們學習, 這種揠苗助長的方法顯然與他們的天性相違背。
從兒童心理發展的階段性來說, 兒童心理發展是連續的, 又是分階段的, 前一階段是後一階段的準備, 後一階段又是前一階段的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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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長望子成才心切, 帶二三歲的孩子到處投師, 學鋼琴、學美術, 甚至讓孩子大運動量地學舞蹈, 這對幼兒骨骼、肌肉、大腦的發育都是不利的。 就學鋼琴而言, 不少有經驗的幼稚教育工作者認為, 六歲前的兒童不必教他們學習指法及基木練習曲, 只用兩手的食指擊鍵, 彈一些活潑有趣的兒童樂曲片斷即可。 目的是培養孩子的節奏感及熟悉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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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說, 過早教育會造成兩種類型的孩子:一種是由於家長強迫, 孩子對學習感到厭煩, 從此對學習再提不起興趣;第二種是把天真活潑的孩子變成切識淺薄的“小大人”。 在獨生子女家庭裡, 孩子總是和大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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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在對孩子的早期教育過程中, 必須結合孩子實際循序漸進。 根據孩子發育的情況及個體差異, 科學地進行早期教育, 不可過早, 當然也不能坐失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