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懷孕時間超過42周以上出生的小兒, 無論體重多少, 都稱為過期產兒。 因為自懷孕35周起胎盤通透性逐漸下降, 氧氣和營養的通過已開始受到影響。 到42周時, 由於胎盤的梗塞區和鈣化區逐漸增多, 胎盤功能進一步下降, 母親與小兒之間的氣體、血液交換受阻, 向胎兒供應的氧和營養物質也減少。 如果缺氧嚴重可致死產或發生嚴重的神經系統後遺症, 包括智力障礙。
因此, 我們不能錯誤地認為小兒在母親體內時間越長, 得到的營養越多。 當懷孕超過40周後, 應到醫院對產婦及胎兒密切觀察, 可查血或B超瞭解胎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