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常說“女孩懶月”, 過期妊娠的一般都是女孩。 那麼, 這種說法有根據嗎?過期妊娠對母嬰有哪些影響?
過期妊娠的原因有哪些?
凡未足37周分娩者稱早產, 超過42周(即超過預產期兩周)稱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的原因主要有:
孕婦內分泌失調:孕激素分泌過多, 雌激素分泌過少, 不易激發子宮收縮引起分娩。 預產期到了還沒生怎麼辦
遺傳因素:過期妊娠常有家族史。
胎兒畸形:多見於無腦兒, 因缺乏頭顱骨, 先露部分少, 不能很好地壓迫子宮, 反射性地引起子宮收縮, 故分娩不易發動。
此外, 胎兒性別是由染色體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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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對母嬰都有害
常言道, 瓜熟蒂落。 胎兒發育成熟, 自然就會降生。 若“瓜已熟”而“蒂不落”, 則意味著胎盤老化, 此時胎盤的物質交換和傳輸能力下降, 會直接影響對胎兒的供氧和營養物質輸送, 致使胎兒處於慢性缺氧和營養不良狀態。 此外, 胎兒對臨產時子宮收縮產生的壓力不易耐受, 易發生窒息而死亡。
過期產對母親也有害。 此時胎兒顱骨變硬, 頂骨隆突凸起, 囟門變小, 在臨產期胎頭適應產道的變形能力減弱, 致使產婦併發症顯著增多, 最常見的就是難產率增加。
過期妊娠對胎兒和母體都有極大的危害, 如孕婦過了預產期任沒有臨產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