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媽媽到了胎兒成熟分娩是好的, 下面來看看過期妊娠對母嬰會出現的傷害。
在懷孕280天左右, 腹中的胎兒就應該出生。 如果超過了這個時間, 就是過期妊娠。 許多人可能覺得過期妊娠並沒有什麼, 可是, 專家指出, 過期妊娠對母體或胎兒都有不可忽視的影響。
什麼叫過期妊娠呢?過期妊娠, 對孕婦和胎兒會有傷害嗎?正常情況下, 胎兒從受孕、生長發育到娩出約需280天, 即40周左右。
准媽媽要注意過期妊娠對胎兒和自己有什麼傷害
過期妊娠對母嬰都有害
麗麗妊娠已超過預產期, 至今小傢伙仍“按兵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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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足37周分娩者稱早產, 超過42周(即超過預產期兩周)稱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的原因主要有:孕婦內分泌失調。 孕激素分泌過多, 雌激素分泌過少, 不易激發子宮收縮引起分娩。
遺傳因素。 過期妊娠常有家族史。 胎兒畸形。 多見於:無腦兒, 因缺乏頭顱骨, 先露部分少, 不能很好地壓迫子宮, 反射性地引起子宮收縮, 故分娩不易發動。 此外, 胎兒性別是由染色體決定的, 與分娩遲早毫無關係。 所以說, 女孩懶月, 過期妊娠一定是女孩的說法是沒有科學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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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 瓜熟蒂落。 胎兒發育成熟, 自然就會降生。 若“瓜已熟”而“蒂不落”, 則意味著胎盤老化, 此時胎盤的物質交換和傳輸能力下降, 會直接影響對胎兒的供氧和營養物質輸送, 致使胎兒處於慢性缺氧和營養不良狀態。 此外, 胎兒對臨產時子宮收縮產生的壓力不易耐受, 易發生窒息而死亡。
過期產對母親也有害。 此時胎兒顱骨變硬, 頂骨隆突凸起, 囟門變小, 在臨產期胎頭適應產道的變形能力減弱, 致使產婦併發症顯著增多, 最常見的就是難產率增加。
所以, 准媽媽如到了預產期仍不見動靜, 應及時去醫院婦產科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