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要產檢, 否則不知道胎兒情況, 糊裡糊塗懷孩子、生孩子更是不放心, 但孕期檢查越多越好嗎?很多人認為多做幾次檢查, 能把胎兒"看"得更清楚一些。 通常在孕期B超檢查做3次: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裡;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沒有胎心;第三次是想確定胎兒是不是正常發育。
"即使沒有任何不適症狀, 也很緊張胎兒的健康狀況。 差不多每隔1天就到醫院聽胎心, 否則整天惴惴不安", 這是很多孕媽媽的心理, 但這樣好嗎? 事實上, 這是一種過分的擔心, 而且, 准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 又沒有什麼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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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孕婦到底要做幾次B超、選擇在哪個孕周做才合適?這些都要由醫師根據各人的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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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孕6〜8周, 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 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在孕11〜14周, 主要是做胎兒NT測量, 結合孕婦血清血檢查, 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第三次:在孕18〜24周, 主要是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 包括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 此次超聲檢查尤為重要, 因為, 胎兒發育至這個時期, 胎兒在子宮內所占的空間不太多, 活動的空間較大, 胎兒的活動較為舒展, 超聲可以通過多個觀察角度觀察到胎兒大部分的器官形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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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次:在32〜38周, 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發育異常, 瞭解胎兒的位置、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斷胎兒有無臍帶纏繞、繞頸幾周及繞頸鬆緊等情況, 而且還能瞭解臍帶的血流情況, 評估胎兒宮內的安危, 對臨床醫師選擇分娩時機及方式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指標。
當然, 每個人根據自身的情況, 應做不同的調整。 例如孕婦合併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 有不良生育史, 或有陰☆禁☆道出血、胎兒發育異常等情況的, 則應在醫師的指導下, 遵循產科醫師的建議隨時申請或及時進行超聲檢查, 以確保胎兒和孕婦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