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個健康、聰明的孩子是每個“准媽媽“的願望。
要實現這個願望,
自身健康是必不可少的。
而疾病是危害健康的大敵,
急性傳染病或嚴重的心、肝、肺、腎等重要臟器的器質變,
都會直接影響卵細胞的品質。
由這些生殖細胞發育的胎兒,
不但生長遲緩,
體重低,
而且容易、早產、胎兒畸形或死胎。
同時,
患有這些疾病的女性在妊娠分娩過程中風險較大,
容易導致臟器衰竭,
甚至可以危及生命。
病毒性肝炎就是一種常見的傳染病。
肝炎病毒可以通過母親胎盤、產道或哺乳等途徑,
傳染給孩子。
肝臟是人體的重要器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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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患肝炎後,
肝臟難以承擔妊娠期的重負,
必然會進一步加重肝臟的損害,
甚至可導致肝壞死而危及生命。
若是胎兒感染肝炎病毒,
極易出現、早產、死胎,
並有致畸可能;部分胎兒出生後,
成為病毒攜帶者或出現慢性肝炎。
因此,
患有肝炎等傳染病的女性,
須等病情穩定後方可妊娠。
患有心臟病的年輕女性不在少數。
妊娠、分娩都會加重心臟的負擔,
使某些患有器質性心臟疾病且心功能不全的女性,
難以承擔妊娠給心臟帶來的負擔,
嚴重者會發生心衰甚至死亡。
那麼,
患有心臟病的女性究竟能否生育呢?這得取決於心功能。
心功能2—Il級者能夠生育,
但應在醫生的指導和監護下妊娠和分娩。
心功能lll—IV者在症狀尚未改善前不宜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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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有遺傳因素的先天性心臟病患者,
如系高發家系(即除本人患先心病外,
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一個以上徑患同樣的先心病).即使病情較輕,
也不宜生育,
以免貽害下一代。
有嚴重甲亢、糖尿病及精神分裂症的患者也不宜妊娠。
這些疾病不但有遺傳性,
妊娠和分娩會加重患者的病情,
而且治療這些疾病的藥物還有嚴重的致畸及危害胎兒的副作用。
所以,
為了下一代和自身健康,
上述患者需經醫生檢查,
才能決定是否生育。
除此之外,
患有某些遺傳性疾病,
如強直性肌營養不良、先天性耳聾、全身性白化病等,
也不宜生育。
因為這些疾病目前還沒有很好的治療方法.會給孩子帶來終身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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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社會增加壓力,
使家庭背上沉重的負擔。
自己患病或家族中有此類患者,
最好在婚前先作絕育手術或進行嚴格的。
像血友病、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與後代性別有關的遺傳病患者,
需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有選擇地生育,
按性別決定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