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研究兒童發展的專家建議父母, 在孩子叛逆違抗時, 試著跟孩子講道理, 然而, 操作起來往往行不通, 因為這是一個孩子和父母爭奪權柄的階段, 不管孩子和父母在爭什麼, 真正的重點在於:是聽你的還是聽我的, 一旦戰爭開始, 跟孩子講道理作解釋似乎不太奏效。 有些人主張, 如果使用得當, 體罰應該是一項比較管用的工具, 特別是對年幼孩子的教育。 只是體罰也有對錯之分, 要運用適度。 做父母的不能因為心情不好, 就把自己的怒氣和沮喪發洩在孩子身上, 也沒有權力在外人面前處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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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的管教應該不傷到孩子的自尊心。 美國的一位對兒童教育素有研究的心理學專家詹姆斯・杜布森博士確立的一些適度管教的原則。 對父母的教育很有借鑒意義:
事先設定管教的界限。 在孩子違反規定之前就把規定講清楚, 一定要讓孩子清楚地知道你的期待和理由。 不要因為孩子一時犯錯或不小心釀成意外而體罰他。 不要因為他昨天忘記做什麼事, 或不小心打碎了杯子這些事而處罰他, 這些行為不是孩子故意違抗。 而且體罰對青春期的孩子不再適用。
處罰孩子後, 記得張開雙臂擁他入懷。 孩子被罰後, 可能需要被疼愛和肯定, 父母此時應該緊緊擁抱他, 並且告訴他為什麼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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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放縱孩子任性, 不受管教, 往往會形成孩子極端的自我中心的個性。 而在愛中管教孩子, 注意不傷及孩子的自尊, 才能培養性格健全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