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就是孩子的工作, 玩具被喻為“人生第一部教科書”。 但是面對琳琅滿足的玩具產品, 如何挑選, 就能成了最大一個問題, 孩子喜歡玩簡單, 易玩的玩具, 但父母考慮的是, 買玩具不僅要好玩, 更要對開發孩子的智力有幫助, 矛盾就出現了。 對面這個矛盾, 究竟應該聽誰的好?
一、瞭解玩具的真實本質
專家們認為, “玩具”只是成人的用語。 因為, 成人首先把兒童的活動定義為“玩”。 於是, 在玩耍過程中的用具自然就成了“玩具”。 其實, 兒童, 特別是嬰幼兒的活動, 對於他們來說, 遠比成人認為的“玩”不知要重要多少。
Advertisiment
由於“玩具”是孩子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工具, 顯然, 孩子一出生就有這個需要。 因此, 從孩子出生時起就應該給她準備“玩具”。 我們回避“買”而用“準備”, 因為“玩具”不見得一定要“買”, 也可以自己做, 或“借用”。 這裡的“借用”不是指借別人的玩具來用。 而是把通常不被列入“玩具”類的物品“借用”作“玩具”。 上面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證明。
孩子愛“玩”是天性,
Advertisiment
由於不同年齡的孩子對外界的認識程度不同, 運動能力不同, 能擺弄的物體也不同, 他們對“玩具”的需要也必然不同。 例如鍋、碗、瓢、盆對嬰幼兒來說是很不錯的“玩具”, 但對稍大些的孩子來說就不會感興趣了。
Advertisiment
“多多益善”在孩子的“玩具”問題上並不合適。 為孩子提供“玩具”的目的就是為他們提供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有用工具。 工具不在多, 而在於用。 孩子可以擁有許多“玩具”但如果孩子不會“玩”這些“玩具”, 那麼有和沒有就沒什麼兩樣。 因此, 玩具要少而精, 這樣就可以調動孩子的想像力。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領悟了這一道理, 再為孩子準備“玩具”就容易多了。 鍋蓋瓶蓋、紙片紙盒、布條布塊、水果蔬菜、手電筒磁帶、杯子瓶子、飯碗飯勺、甚至糖果糕點等等, 一切對孩子沒有危險的東西都能進入“玩具”的範疇。 我們也不用再為孩子的玩具發愁了。
二、孩子做主VS父母做主
1、孩子做主
張媚粗粗算了一筆賬, 每個月在4歲兒子身上的玩具開銷大約有1000元。 從數量上看, 光是送人的玩具, 用雙人床單打包起來的就有四五包, 現在家裡的壁櫥裡還儲藏著一大堆玩具;從價錢上看, 張媚基本不考慮價格因素, 最貴的玩具接近千元, 但是買個放心, 買個安全, 也值得。
兒子每次最喜歡跟張媚一起上街, 因為得到玩具的概率會比較高。 而張媚因為自己小時候沒有特別多的玩具,總想在兒子身上補償一下,所以在給兒子買玩具時就特別“照顧”。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看到兒子羡慕別的小孩手裡拿玩具的那種眼神就特別不忍心”,這樣一來就很自然地讓兒子手裡添上了別的小朋友羡慕的玩具。兒子會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選擇玩具,這不,幾次街逛下來,火車狹已經集了十幾套了,灘在客廳地板上,場面也頗為壯觀。
張媚自己也承認,玩具多了,兒子容易喜新厭舊,對玩具的忠誠度不高,也不太懂得珍惜。兒子有個缺點——容易分心,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玩具多導致的;但同時幼稚園老師反應兒子比其他小朋友“老介”,也不知道這是不是玩具帶來的。現在張媚已經在買玩具上比較節制了,在她看來,不買不見得是吝嗇,買也不一定是奢侈,兒子的選擇比較重要。
2、父母做主
也許是因為幼師出身,王蕾在給女兒買玩具時,基本上是她說了算,買的也都是開發智力的玩具。她發現女兒對閱讀有興趣,就會有意識地引導女兒玩閱讀方面的玩具,比如讀書郎這樣的玩具;當她覺得應該鍛煉一下女兒動作的協調力,就隨著她年齡的變化添置了不同大小的球,讓女兒拍;本來不準備為女兒買GameBoy,後來發現其實遊戲機也可以鍛煉腦力,就給女兒買下了。
王蕾購買玩具的原則是——有意義的就買,沒意義的不買。女兒小的時候可能會順著她的意,買點玩具哄哄,但是現在已經5歲了,就不再是有求必應了。雖然現在的孩子“足智多謀”,會軟硬兼施地使出各種手段讓大人滿足自己買玩具的要求,但是王蕾有自己的尺度和方法。所以女兒現在也很清楚,只要媽媽不答應,她再怎麼鬧、怎麼發嗲都是無濟於事的,想要新添一件玩具的可能無非以下幾種情況:過生日、過兒童節或者自己的表現特別好的時候。在挑選玩具時,王蕾會非常仔細地向售貨員詢問玩具的功能,並且親自體驗一下玩具的性能,她希望玩具能給孩子增長知識,寓教於樂。
三、幼教專家林茅:讓孩子成為遊戲的主角
玩具是孩子的教科書,但是對於孩子來講,玩具是他們的朋友。通過玩具體現寓教於樂,以達到開發智力的目的,是適合孩子接受能力和興趣特點的一種形式。從廣義上看,可以說幾乎所有適合兒童的玩具都具有益智性,因為不管什麼樣的玩具,兒童在擺弄、操作的過程中都不同程度地鍛煉了智力發展所必需的認知能力、操作能力、手眼協調能力等。有些父母認為孩子的玩具越多越好,因此買了許多玩具。每當遊戲一開始,總是攤一床和一地。玩具太少,孩子當然會感到單調、乏味,但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玩具,會使孩子經常更換玩具,哪一件也玩不長。
1、明確性。就是買之前要知道購買這件玩具的目的,要注意為孩子選擇適合他們生理和心理特點的玩具,而不是越貴越高級越好。
2、不要衝著“益智”二字購買。一般所說的益智型的玩具是指在操作過程需要思維積極參與、需要解決問題或達到一定目標的玩具。這類玩形式生動活潑,能夠吸引兒童;需要動手操作;不同程度地需要判斷、思維、推理等頭腦活動的參與,如棋類玩具、積木、拼圖、策略型的電腦遊戲等。有的父母認為難度越大的玩具越具有益智性,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因為如果玩具給孩子提出的是他無法解決的難題,這就使玩具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使孩子感到索然無味了。
3、要注意玩具的安全。首先是心理上安全,比如這個玩具是不是健康的玩具,而不是帶有低級趣味的玩具。其次是玩具本身品質的安全。
4、玩具的使用。玩具買來後,父母自己要看一看,玩一玩。也可以和孩子探討一下,引導孩子,做他的夥伴,一起參與進去。其實在玩玩具時,孩子應該是主角,玩具是配角。
而張媚因為自己小時候沒有特別多的玩具,總想在兒子身上補償一下,所以在給兒子買玩具時就特別“照顧”。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看到兒子羡慕別的小孩手裡拿玩具的那種眼神就特別不忍心”,這樣一來就很自然地讓兒子手裡添上了別的小朋友羡慕的玩具。兒子會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選擇玩具,這不,幾次街逛下來,火車狹已經集了十幾套了,灘在客廳地板上,場面也頗為壯觀。張媚自己也承認,玩具多了,兒子容易喜新厭舊,對玩具的忠誠度不高,也不太懂得珍惜。兒子有個缺點——容易分心,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玩具多導致的;但同時幼稚園老師反應兒子比其他小朋友“老介”,也不知道這是不是玩具帶來的。現在張媚已經在買玩具上比較節制了,在她看來,不買不見得是吝嗇,買也不一定是奢侈,兒子的選擇比較重要。
2、父母做主
也許是因為幼師出身,王蕾在給女兒買玩具時,基本上是她說了算,買的也都是開發智力的玩具。她發現女兒對閱讀有興趣,就會有意識地引導女兒玩閱讀方面的玩具,比如讀書郎這樣的玩具;當她覺得應該鍛煉一下女兒動作的協調力,就隨著她年齡的變化添置了不同大小的球,讓女兒拍;本來不準備為女兒買GameBoy,後來發現其實遊戲機也可以鍛煉腦力,就給女兒買下了。
王蕾購買玩具的原則是——有意義的就買,沒意義的不買。女兒小的時候可能會順著她的意,買點玩具哄哄,但是現在已經5歲了,就不再是有求必應了。雖然現在的孩子“足智多謀”,會軟硬兼施地使出各種手段讓大人滿足自己買玩具的要求,但是王蕾有自己的尺度和方法。所以女兒現在也很清楚,只要媽媽不答應,她再怎麼鬧、怎麼發嗲都是無濟於事的,想要新添一件玩具的可能無非以下幾種情況:過生日、過兒童節或者自己的表現特別好的時候。在挑選玩具時,王蕾會非常仔細地向售貨員詢問玩具的功能,並且親自體驗一下玩具的性能,她希望玩具能給孩子增長知識,寓教於樂。
三、幼教專家林茅:讓孩子成為遊戲的主角
玩具是孩子的教科書,但是對於孩子來講,玩具是他們的朋友。通過玩具體現寓教於樂,以達到開發智力的目的,是適合孩子接受能力和興趣特點的一種形式。從廣義上看,可以說幾乎所有適合兒童的玩具都具有益智性,因為不管什麼樣的玩具,兒童在擺弄、操作的過程中都不同程度地鍛煉了智力發展所必需的認知能力、操作能力、手眼協調能力等。有些父母認為孩子的玩具越多越好,因此買了許多玩具。每當遊戲一開始,總是攤一床和一地。玩具太少,孩子當然會感到單調、乏味,但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玩具,會使孩子經常更換玩具,哪一件也玩不長。
選購玩具時應注意以下四個方面:
1、明確性。就是買之前要知道購買這件玩具的目的,要注意為孩子選擇適合他們生理和心理特點的玩具,而不是越貴越高級越好。
2、不要衝著“益智”二字購買。一般所說的益智型的玩具是指在操作過程需要思維積極參與、需要解決問題或達到一定目標的玩具。這類玩形式生動活潑,能夠吸引兒童;需要動手操作;不同程度地需要判斷、思維、推理等頭腦活動的參與,如棋類玩具、積木、拼圖、策略型的電腦遊戲等。有的父母認為難度越大的玩具越具有益智性,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因為如果玩具給孩子提出的是他無法解決的難題,這就使玩具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使孩子感到索然無味了。
3、要注意玩具的安全。首先是心理上安全,比如這個玩具是不是健康的玩具,而不是帶有低級趣味的玩具。其次是玩具本身品質的安全。
4、玩具的使用。玩具買來後,父母自己要看一看,玩一玩。也可以和孩子探討一下,引導孩子,做他的夥伴,一起參與進去。其實在玩玩具時,孩子應該是主角,玩具是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