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夫妻很奇怪, 我們已經很注意生活習慣了, 為什麼胎兒還是發生了畸形呢。 其實, 胎兒畸形的原因有很多, 有些胎兒畸形並不是外部因素所導致的。
畸形兒產生的內因主要來自遺傳因素, 這是由來自父母親的遺傳物質的異常而造成的。 人體內的遺傳物質存在於細胞核內的染色體上。 通常染色體是穩定的, 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良因素的影響下(如放射線、藥物、疾病, 被污染的水、空氣等), 染色體的數目、結構可發生異常, 而染色體上的一個或多個基因(決定遺傳性狀的功能單位)發生了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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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結婚:
某些遺傳性疾病, 致病基因是隱性的, 只有當夫婦雙方都攜帶這種隱性基因且結合時, 後代才明顯發病。 非近親婚配時, 兩個相同致病基因互相遇合而引起發病的可能性較低, 而近親結婚的夫婦, 由於他們的基因來自同一祖先, 雙方攜帶有相同致病基因的可能性明顯大於一般群體, 子女中某些遺傳性疾病的發病率就遠遠高於非近親結婚者所生的孩子, 因此近親之間應禁止通婚
產前檢查和遺傳諮詢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准媽媽, 在懷孕4~6個月時, 都應進行產前檢查和遺傳諮詢, 並進行相關的產前診斷:
年齡在35歲以上的准媽媽。 因卵子老化, 染色體容易發生突變, 產生胎兒先天性畸形或先天愚型兒的危險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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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生過無腦兒、脊柱裂或其他畸形胎兒的准媽媽, 再次懷孕後, 應進行產前檢查和遺傳諮詢。 因為她們再次生育同類異常孩子的危險性較一般准媽媽高得多。 有習慣性流產、多次胎死宮內的准媽媽再次懷孕後, 要進行相關項目檢查。 因為這種情況有可能是由夫婦一方或雙方染色體異常引起的,再次懷孕,仍可出現畸胎。
家族中有先天性代謝性疾病的准媽媽, 或准媽媽本人曾生育過代謝性疾病患兒。 孕期應做產前檢查和遺傳諮詢。
夫婦雙方均為同一種地中海貧血患者。
懷孕早期, 曾患過風疹、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等病毒感染的准媽媽。
孕前及孕期飼養寵物並經常接觸寵物的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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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曾服用可能致胎兒畸形的藥物, 或接受過放射線診斷或治療的准媽媽, 都要進行產前檢查和遺傳諮詢, 並進行相關產前診斷。
要預防胎兒畸形, 實現優生優育, 就要首先從根源下功夫。 什麼是根源?當然就是遺傳。 掌握必要的遺傳知識才是預防胎兒發生畸形的根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