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兒子Sam從滿月到將近3歲, 曾經由一位出色的保姆佟阿姨協助照看。 佟阿姨愛心充沛、善良溫和, 對Sam無微不至、精心呵護, Sam和她建立了非常深厚的感情聯絡。
不過, 從一開始我就發現, 佟阿姨有一個特點, 就是她特別忍受不了孩子的哭聲。 在嬰兒期, Sam只要一哭, 佟阿姨會第一時間沖過去把他抱起來, 她甚至樂意一天到晚抱著孩子不撒手, 我勸了很多次, 她才很不情願地給Sam一些身體上的自由;在幼兒期, Sam只要一哭, 佟阿姨會馬上妥協、順從孩子的意志。
在訓育Sam的過程中, 我有時會要求Sam遵從一些規則、有時會約束他的一些行為、有時會拒絕他的某些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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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 我不禁有些好奇, 一天晚上聊天, 我問佟阿姨, “你是不是小時候經歷過什麼特別慘痛的傷害?”佟阿姨回憶起她4歲那年, 母親由於工作繁忙, 把她送回鄉下外婆家。 下了火車佟阿姨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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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裡, 我恍然大悟, 怪不得佟阿姨聽不得孩子的哭聲!也怪不得她把吃東西看作天下頭等大事, 尤其是一種慰藉的手段。
一位經常找我諮詢的媽媽, 在她孩子2、3歲的階段, 給孩子樹立規矩的過程中, 遇到了重重阻礙。 比如睡覺問題, 她希望孩子每天晚上定時入睡, 為此還專門買了漂亮的時鐘掛在孩子床頭、教會孩子認識鐘點, 但是每天到了睡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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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她, 在應該堅持原則的時候, 你能不能做到不動聲色, 允許孩子哭泣叫嚷, 允許他表達自己的憤怒, 你自己則很平靜溫和但又堅定不移呢?她說, “我實在忍受不了他哭鬧。 有時候我真覺得自己是個壞媽媽, 因為要麼我無動於衷、要麼我恨不得掐死他, 總之他一哭我就心煩意亂, 甚至想自己一頭撞死!”
佟阿姨的那段經歷想必我們大家聽來覺得不新鮮:為了躲避孩子的哭鬧和糾纏, 多少成年人使用了同樣的辦法瞞著孩子悄悄溜走?然而就是成年人這種司空見慣、不假思索的自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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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佟阿姨的經歷算是比較鮮明極端的, 可以立刻追溯馬上回憶起來。 更多人的心理傷痕則埋藏的比較深, 不那麼容易追根尋源。 我們很多人在童年時期沒有得到過父母無條件的愛, 而是像個精神上的小叫花, 可憐地乞討著父母對自己的關懷和讚賞, 而這種維持基本生存的心靈氧氣卻十分來之不易甚至根本得不到。 反而, 只要自己稍稍不順父母的心意, 就會招徠斥責、打罵以致被遺棄的威脅――“你再不聽話, 我就不要你了!”“你考不上大學, 就別來見我們!”“我怎麼生了你這麼個不爭氣的孽障!你給我滾!”諸如此類的話, 相信我們中間的大多數人都聽到過。父母的這種“你不完美、不合我意,我就不愛你、不要你”的態度,給所有的孩子都留下了精神重創。
這種傷口幾乎永遠不會癒合,而是在適當的時刻重新撕裂、流血、疼痛。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簡直就是父母心理傷痕爆發式的迸裂,其中之一便是無法忍受孩子的負面情緒,當孩子難過時,父母比孩子還難過,這種行為特徵叫做“過度認同孩子的痛苦。”很多童年時代經歷過情感創傷的父母,會把自己的傷痛和孩子的傷痛混為一談,分不清楚哪些是自己的情緒反應,哪些是孩子的。父母把自己內心的傷痛投射到孩子身上,孩子小小的不舒適,在父母眼裡誇張成了嚴重的痛苦;孩子的些微焦慮,在父母心目中升級成了危急的恐慌。
後邊說的那位媽媽,從小在寄宿制學校長大,跟父母的關係一直不親近,尤其跟母親的關係很不好,孩子出生前她的母親去世了。我察覺到她有時會通過孩子來發洩自己的痛苦:孤立無助、缺乏親情的童年、對母親的不滿和憤怒、失去母親所感到的悲痛,都會在自己孩子哭鬧的時候翻滾上來,給她帶來更大的痛苦,讓她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也無法掌握對孩子的訓育。
當你發現自己不能忍受孩子的痛苦時,很有可能你在把自己的內心傷痛投射到孩子身上。建議在這個時候――
首先,回顧一下自己的成長歷程,找到這種傷痛的根源。
其次,儘量客觀地評估孩子的痛苦程度,到底是否像你所感受或者想像的那樣嚴重。
其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不要讓它占主導地位,蒙蔽了你的判斷力,讓你做出對孩子成長不利的舉動。
也許你曾經痛下決心,絕不讓孩子體驗你所經歷的那些痛苦,但是這並非意味著永遠讓孩子體味快樂,永遠不開發他對任何痛苦的承受力。關鍵在於我們要分清楚什麼是“打擊”、什麼是“傷害”。“打擊”指的是在訓育的過程中,孩子可能經受的一些失望和難過,是孩子能夠承受的痛苦,也是他們成長道路上必然經歷的挫折;“傷害”則指的是對孩子的身體施以暴力,或者由於漠視、遺棄、責駡、威脅而給孩子帶來精神上的創傷。
我們可以讓孩子適當地承受“打擊”,卻永遠不要傷害孩子。在孩子經受“打擊”而難過的時候,我們要學會採取“我知道你痛苦、我願意陪著你一起受苦、這樣我們一起成長”的態度,而不是“我受不了你的痛苦、我要儘快結束你的痛苦!” 記住,不要讓孩子的哭鬧左右你的情緒,更不要讓自己的過去影響孩子的成長。
相信我們中間的大多數人都聽到過。父母的這種“你不完美、不合我意,我就不愛你、不要你”的態度,給所有的孩子都留下了精神重創。這種傷口幾乎永遠不會癒合,而是在適當的時刻重新撕裂、流血、疼痛。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簡直就是父母心理傷痕爆發式的迸裂,其中之一便是無法忍受孩子的負面情緒,當孩子難過時,父母比孩子還難過,這種行為特徵叫做“過度認同孩子的痛苦。”很多童年時代經歷過情感創傷的父母,會把自己的傷痛和孩子的傷痛混為一談,分不清楚哪些是自己的情緒反應,哪些是孩子的。父母把自己內心的傷痛投射到孩子身上,孩子小小的不舒適,在父母眼裡誇張成了嚴重的痛苦;孩子的些微焦慮,在父母心目中升級成了危急的恐慌。
後邊說的那位媽媽,從小在寄宿制學校長大,跟父母的關係一直不親近,尤其跟母親的關係很不好,孩子出生前她的母親去世了。我察覺到她有時會通過孩子來發洩自己的痛苦:孤立無助、缺乏親情的童年、對母親的不滿和憤怒、失去母親所感到的悲痛,都會在自己孩子哭鬧的時候翻滾上來,給她帶來更大的痛苦,讓她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也無法掌握對孩子的訓育。
當你發現自己不能忍受孩子的痛苦時,很有可能你在把自己的內心傷痛投射到孩子身上。建議在這個時候――
首先,回顧一下自己的成長歷程,找到這種傷痛的根源。
其次,儘量客觀地評估孩子的痛苦程度,到底是否像你所感受或者想像的那樣嚴重。
其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不要讓它占主導地位,蒙蔽了你的判斷力,讓你做出對孩子成長不利的舉動。
也許你曾經痛下決心,絕不讓孩子體驗你所經歷的那些痛苦,但是這並非意味著永遠讓孩子體味快樂,永遠不開發他對任何痛苦的承受力。關鍵在於我們要分清楚什麼是“打擊”、什麼是“傷害”。“打擊”指的是在訓育的過程中,孩子可能經受的一些失望和難過,是孩子能夠承受的痛苦,也是他們成長道路上必然經歷的挫折;“傷害”則指的是對孩子的身體施以暴力,或者由於漠視、遺棄、責駡、威脅而給孩子帶來精神上的創傷。
我們可以讓孩子適當地承受“打擊”,卻永遠不要傷害孩子。在孩子經受“打擊”而難過的時候,我們要學會採取“我知道你痛苦、我願意陪著你一起受苦、這樣我們一起成長”的態度,而不是“我受不了你的痛苦、我要儘快結束你的痛苦!” 記住,不要讓孩子的哭鬧左右你的情緒,更不要讓自己的過去影響孩子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