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生命, 本來就是一件神聖的事情。 在准爸媽尚未做好準備之前就生出來的寶寶, 或多或少都顯得有點不合時宜。 為了保證優生優育, 給寶寶一個健康的未來, 吃過避孕藥的孩子, 究竟能不能要呢?
一、避孕失敗, 寶寶來了
小薇最近可謂是有苦說不出, 只能悄悄跟朋友訴苦:本來剛剛結婚才半年, 小薇想著先過一年兩個人的世界, 可是老公及婆婆都迫不及待就希望她能早點生個孩子出來。 上次同房之後, 小薇的老公自然沒有任何避孕措施, 而小薇則偷偷在事後服用了2粒的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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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及婆婆自然是喜笑顏開, 可是小薇卻犯愁了, 吃過藥留下來的孩子, 能不能要呢?小薇偷偷上網查了一下, 不少回復都建議這樣的孩子不能留下來, 尤其是毓婷可能對寶寶的發育會有致畸的作用, 吃藥後留下的寶寶有可能會變成不男不女的怪胎。
二、2粒避孕藥, 孩子還能要?
左思右想之下, 小薇還是決定來諮詢專業的醫生。 對於這個意外而來的孩子, 小薇忽然有了母親的感受。 加上面對著婆婆和老公期待的眼神, 自己也開始變得期待這個生命的到來了。
醫生先瞭解了小薇所服用避孕藥的時間和種類, 然後告訴小薇:毓婷這種緊急避孕藥的主要成分是孕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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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的分析, 醫生還是建議小薇, 孩子可以要, 但要記得按時進行產檢就行了。
在受精卵著床之前的避孕藥或無影響
三、在受精卵著床之前的避孕藥或無影響
醫生進一步解釋, 從夫妻同房到受精卵著床一般需要7-9天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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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臨床上來分析, 一般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表現為“全或無現象”, 也就是說如果藥物對胎兒有毒害, 那麼胎兒將停止發育;如果藥物對胎兒沒有影響, 胎兒則完全正常, 不影響後續發育。 因此, 醫生建議小薇在懷孕50~60天后進行B超檢查, 如果寶寶的胎心、胚芽發育一切正常, 則將健康發育。 如果准媽咪會出現無故流血, 且經B超證實胚胎已經停止發育, 那麼就應該儘早人流, 無須保胎。
四、女性切忌常服緊急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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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些准媽咪也會問, 是不是所有緊急避孕後失敗的寶寶都能要呢?這個問題並不成立的。
從緊急避孕藥的藥物原理來分析, 該藥物成分是一般是人工合成的激素, 通過激素調節, 使宮頸粘液稠度增加, 或改變輸卵管的活動方式, 阻礙受精卵著床。 所以, 緊急避孕藥的藥效一般是在同房後72小時之內, 但這種避孕效果也並非百分之百。 如同小薇的案例也是常見的。
另一方面, 處於對女性自身的保護, 千萬不可多次服用緊急避孕藥。 如果准媽咪在胚胎著床後仍然多次服用緊急避孕藥, 那麼就有可能會對孩子的胚胎造成副作用, 而這種副作用則是無法預料的。 此外, 女性在一年之內最多服用3次緊急避孕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