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很多媽媽處☆禁☆女座附身, 生怕胎兒發育不健康, 隔三差五就去醫院要求產檢, 其實頻繁的產檢不僅沒必要, 而且也容易打擾到胎兒的生長壞境。
那麼孕期產檢要注意些什麼呢?超聲波檢查做幾次為宜呢?下面和小編一起學習~
懷孕兩月B超3次
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裡, 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沒有胎心, 第三次是想確定胎兒是不是正常發育。
“其實我自己也很糾結。 ”准媽頗為無奈地說, 即使沒有任何不適症狀, 也很緊張胎兒的健康狀況。
從第 8 周聽到胎心起, 差不多每隔幾天就到醫院聽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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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 我們會經常看到類似於這種產前過分焦慮的孕婦, 一般醫生會告知孕婦懷孕 3 個月才需要做孕檢。
盲目檢查會打擾胎兒
准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 又沒有什麼經驗, 很容易過度緊張, 這樣對孩子的發育不利。
小編提醒下各位准媽媽們, 孕檢也應適時適度, 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安排, 盲目、頻繁地做B超檢查, 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必要的打擾。
孕後28周左右的胎兒, 聽覺已經發育得很完善了。 所以, 孕媽應儘量不要到人聲過於嘈雜的地方, 或者車輛鳴笛聲特別刺耳的街道上。 在家裡做家務時動作幅度應儘量小一點, 鍋、碗、瓢、盆不要弄得叮噹亂響。
專家表示, 很多准媽媽熱衷音樂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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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事過猶不及。 胎教音樂刺激的時間過長, 樂音也會變成雜訊, 外加上有些孕媽咪沒有掌握正確的音樂胎教的方式。
這樣下來, 就導致了胎兒需要安靜的生長發育環境, 雜訊環境只會影響他們的健康發育。
除了定期的產檢以外, 還應該多參加一些胎教課程、孕婦沙龍這些活動, 瞭解正確的胎教以及孕產知識, 這也為正確胎教和健康安全生產提供了保障。
孕期產檢注意事項
1.建卡要早
各家醫院都有一個最後期限, 比如28周之前必須確定。 正常情況下, 只要第一次檢查的結果符合要求, 醫院就會允許建病歷。
如果從其他的醫院轉過來, 雖然可以帶著原來醫院的化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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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忽略建卡的手續辦理, 如果萬一不小心在醫院的期限之外還沒有辦理, 孕晚期出現意外的時候, 醫院不一定正好有病床什麼的留給你。
在孕期的檢查中, 最好能夠固定看一位專家或者大夫, 這樣大夫對你個人的情況會比較瞭解, 即便孕期中出現突發事件, 也能積極應對。
2.產檢大項目
B超:孕20周左右, 排除胎兒畸形;孕34周做一次, 輔助骨盆測定的結果, 判斷胎兒大小;孕末期40周做一次, 檢驗是否可順產。
孕期必須做一次心電圖、糖尿病篩查、尿碘篩查。
37周以後每週一次胎心監護。
3.超聲波檢查
孕6~8周:確定胚胎是否著床在子宮裡, 尤其是曾經子宮外孕、習慣性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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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11~13周:測量胎兒頸後透明帶厚度以做為篩檢唐氏症之參考依據。
懷孕16~18周:羊膜穿刺時也須借助超聲波的幫忙, 以免傷害胎兒。
懷孕20~22周:這時胎兒發育較成熟, 超聲波能做更完整評估, 包括胎兒大小、脊椎、頭腦、內臟、腹壁、四肢、性別、胎盤位置、羊水量等。
懷孕28~32周:觀察胎兒發育是否正常, 對於高危險妊娠, 例如:妊娠毒血症、妊娠糖尿病、前置胎盤、產前出血。
或本身合併內科疾病而可能造成胎兒發育遲緩、胎兒體重過重等情形, 醫生會依據臨床狀況調整超聲波檢查次數。
懷孕36周~足月:評估胎兒大小、胎位等, 做為生產時機及生產方式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