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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把胎兒當作囊腫用藥 醫院被索賠30萬

鄂州市臨江鄉熊女士懷孕后, 到該市華容區第四人民醫院做檢查時, 卻被醫生把胎兒當作囊腫用藥。 昨日, 熊女士向院方索賠30萬元。

據熊女士介紹, 她結婚6年, 一直不孕, 并一度導致夫妻關系不和。 為此, 她到處求醫問藥, 并每年做兩次手術。 4月10日, 熊女士在華容區第四人民醫院確診懷孕, 并開了保胎藥。 15日, 熊女士再次到該院檢查時, 醫生稱她已流產, 稱盆腔內有囊腫, 并開了兩種孕婦禁用的藥品。 后熊女士到省婦幼作檢查發現, 她并沒有流產, 但由于打了孕婦禁用的藥品當致死胎。

昨日, 雙方當事人在華容鎮司法所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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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看到, 診斷書上有“盆腔囊腫(左側)”字樣。 華容區第四人民醫院負責人承認該院醫生有過錯。 但是不是用藥不當致胎兒死胎, 他認為要通過醫療事故鑒定, “該院方承擔多大責任, 就承擔多大責任”。 華容鎮司法所負責人稱, 由于雙方在賠償問題上差距太大, 只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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