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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提示:抗癲癇藥勿混用

據《保健醫苑》報導, 家有癲癇病患兒, 家長應遵循單藥治療原則, 而不能將多種抗癲癇藥物混合使用, 因為混用藥可改變藥物的濃度, 進而產生毒副作用。

如果使用某種抗癲癇藥物效果不明顯, 換藥時也應注意, 要到一種藥物用到有效穩態血藥濃度時, 才考慮換藥。 換另一種藥時, 遞減舊藥和遞增新藥至少要有半個月以上的過渡期。

儘管醫生再三強調不能自行停藥, 但許多家長仍然是讓孩子在癲癇發作時服藥, 不發作時就停藥。 這不僅不利於疾病治療。 還可能加重癲癇發作。

因此, 家長們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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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癲癇藥的服藥療程應儘量長。 若發作完全控制3~5年後患兒未發病, 並且腦電圖檢測正常, 可考慮停藥。 停藥時應逐漸減量, 整個停藥期可能要持續1~2年, 切不可突然停, 以免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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