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妊娠12周左右, 要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衛生院建立孕產婦保健卡, 進行初查。 孕期檢查有如下好處:
1.瞭解孕婦妊娠過程和健康狀況。 對孕期合併症和併發症做到早預防、早發現, 及早採取撼施, 避免病情發展, 保障孕婦健康和胎兒正常發育。
2.對孕婦進行孕期保健、營養、自我監護的指導, 消除孕婦對分娩的恐懼和顧慮, 增強孕婦的建心和自我保健能力, 減少孕期合併症的發生。
3.通過早孕初查、詢問病史、全身體檢等方法, 篩選出異常孕婦, 並將其轉入有條件的醫院進行監護。
4.對有嚴重遺傳病和畸形胎兒史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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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過產前檢查可發現某些異常情況, 如骨盆偏小、胎位不正等, 應予以糾正。 有些歲不能糾正, 亦可隨時監控。
產前檢查時間的安排:正常情況下, 懷孕28周前每4周檢查1次;懷孕28周以後, 每2周檢查1次;36周後, 每週檢查1次。 若發現異常, 應隨時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