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兒童的成長,
與培養者的關係極大。
因此,
談及早期兒童的培養問題時,
必須強調對他們的父母或/和其他撫育人的教育和培養問題。
父母的認識與態度是影響兒童成長、特別是兒童對事物的態度與行為習慣形成的關鍵性因素。
因為兒童生活條件中的許多其他因素都由父母所左右。
比如,
遺傳下來的先天不利條件,
可以通過創造良好的後天條件得以彌補,
而這主要是由父母(或代理撫養人)來完成的。
一般地說,
兒童的後天生活條件,
更多依靠父母提供和保證。
嬰兒是通過成人接觸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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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培養培養者的工作, 是有重要意義的。 過去, 培訓孩子父母的工作, 一般只是給他們傳授教育孩子的技能。 這當然是必要的。 但是, 後來大家發現, 還必須注重端正他們的認識與態度。 關於家長的人才觀、兒童觀、教育觀、親子觀等問題, 大家都比較熟悉。 在這裡不多談, 今天只想再次和大家討論一個很難解決的老問題——防止單純重視智力發展, 孩子性格培養的問題。
性格培養的重要性
每一個人對待事物的態度和慣常的行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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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過一項調查表明, 家長最關心的是孩子的學習成績和智力發展, 可是他們最頭疼的是孩子的行為和性格問題。 人們雖然常常議論孩子的性格, 但是, 許多父母對從小培養孩子性格的重要性, 還認識不足。 在許多家庭裡, 重智力發展, 忽視性格培養的情況, 還相當普遍。 特別是當前社會上, 對兒童教育急功近利之風盛行, 使人們對性格培養有所忽視。 因此, 更需要大力呼籲, 引起人們對性格培養的重視。
性格對孩子的能力發展有重要影響。 比如, 主動的性格傾向, 有利於孩子積極參加活動, 在活動中增長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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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對孩子的交往有重要影響。 比如, 自我中心、獨霸等特徵, 會使孩子失去小朋友, 缺乏人際交往, 對孩子的發展十分不利。
性格不是自發形成的。 良好的性格特徵, 需要培養。 比如, 嬰幼兒的認識發展水準, 處於自我中心階段;嬰幼兒自製力的發展水準還不高。 這些是嬰幼兒的年齡特點。 如果不加教育, 任其自然發展, 孩子不會產生關心他人、不會自製的性格特徵。 因此, 對孩子的性格來說, 不培養, 實際上是負向培養。 也就是讓孩子的性格特徵朝著負面的方向發展。
負向培養, 導致自食苦果。 換句話說, 有的父母, 缺乏培養孩子良好性格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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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培養的難度
性格培養和智力培養不同, 在某種意義上說, 性格培養的難度較大。 因為,
性格是多側面, 有兩極性的。 也就是說, 性格由多種特徵組成。 性格特徵又有兩極性。 比如, 勇敢與怯懦是一對的兩極的性格特徵, 莽撞與謹慎又是一對性格特徵, 而它們之間是互相聯繫的。 在對幼小兒童的培養中, 要處理好兩極性問題, 並不容易。 如果只注意了培養孩子大膽, 他會成為“初生小犢, 不怕虎”;反之, 過多注重教育孩子小心謹慎, 又容易養成怯懦的性格。
性格是在不自覺中形成的。 性格形成的過程, 不象智力發展那樣明顯, 不易出成績。 因此, 不僅孩子自己不意識到, 大人往往也沒有意識到。 比如, 嬰兒出生後, 在日常生活中,他的要求總是立即得到滿足,他就容易養成依賴性,缺乏自立的傾向。這種性格也不是大人有意培養的,只是家裡人手較多,條件較好,是成人沒有意識到的客觀條件造成的。現在許多孩子經不起挫折,如果大人自覺去培養孩子的獨立性與克服困難的傾向,他就從小就會“摔到了自己爬起來”。
性格培養的眼前效果與長遠後果可能不一致。比如,大人對嬰兒百般呵護,孩子事事順心,情緒很好。但是,孩子沒有得到鍛煉,生活自理能力發展不起來。隨著年齡增長,遇事缺乏自理能力,就會出現缺乏自信的性格,而不自信的性格,也就不可能是樂觀的性格。
性格傾向不易改變。所謂性格形成,就是對待事物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已經穩定。比如,孩子到了幼稚園,老師反映,有的孩子“吃硬”,有的“吃軟”,有的“軟硬不吃”。成人一般都會順著孩子原有的性格傾向去對待他。實際上也就使他原有的性格傾向日益鞏固起來。如果已經形成的性格帶有不良傾向,則不易改變過來。
嬰兒性格差異的表現
每個孩子的性格都有個別差異。3歲兒童性格萌芽的個別差異,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合群 不同孩子,與小朋友的關係已表現出明顯的差別。有的孩子和小朋友比較友好,對人熱情,能夠相讓;有的孩子則常常有攻擊性行為,如,總是搶別人的東西,打人,咬人等。這些性格特徵與成人的培養有關。1歲半左右的孩子,和小朋友在一起的時候,看見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想去拿來,這個年齡不會用語言表達,只會動手;這年齡又正在出牙,於是打人、咬人的事情常常發生。經過教育,友好、合群、同情心等性格特徵會漸漸養成。
★獨立性 一歲多以後,嬰兒的獨立性需要會發展起來。他要自己吃,不要別人喂;他要自己走,不要被人抱;如果你把他抱過去了,他還要走回來,自己重新走過去。這時,大人如果創造條件讓他自己吃,自己走路,自己獨睡,等等,到3歲左右,獨立性的特徵會明顯出現。否則,大人事事包辦代替,到了3歲,還得追著餵飯,抱著走路,陪著睡覺。
★自製 兩三歲的孩子,有的已經能夠懂得一些規矩,不隨便要東西,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時,也能服從道理;而另外的孩子,則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蠻不講理,大哭大鬧。這與是否及早培養自製力有關。
嬰兒性格培養的關鍵點
依戀與親子關係的培養。 嬰兒6個月左右,開始出現依戀現象。依戀與親子關係處理得好,對日後性格的形成有重要意義。
依戀是早期兒童的一種心理需要。現在有不少成人對孩子的生理需要注意較多,也可以說還是處於育兒的“生物學模式階段”,而忽視了孩子的心理 - 社會性需要。一歲前的孩子,不懂得語言,主要依靠表情、動作、聲調等作“非語言”(前語言)交流。成人要對嬰兒發出的資訊有足夠的敏感性,包括對孩子有聲的哭喊和無聲的視覺資訊,要重視“眼神相對”。要能夠聽取它,撲捉它,理解它,並作出及時的、恰當的反應。即所謂“接過孩子拋過來的球”。不要把餵奶,換尿布等等生活環節,只作事務性處理,而要重視在這個過程中與孩子的交流。
8個月左右,嬰兒依戀的發展,表現在以母親為安全基地。依戀與分離焦慮是同時發展的。依戀安全感是社會交往傾向和能力發展的基礎,也是智力良好發展的心理背景。在母親懷裡,他有安全感,可以和陌生人交往。1歲以後,如果母親在他的視線範圍內,他能夠安心遊戲,智力活動發揮得好。但是,母親離去,他就失去安全感,發生分離焦慮。
6個月至1歲時的分離焦慮,相對較難解決。這時如果強行使孩子與母親分離,對孩子的發展不利。1歲半以後,孩子逐漸能理解一些語言,懂得一些道理,相對容易接受與母親的分離,如送托兒所等。
人生第一個反抗期與獨立性的培養。 1歲以後,特別是1歲半以後,孩子開始有主見,不那麼聽話,要抱他,他打挺。你要回家,他向前走。這是他開始出現獨立性的表現。這時,父母開始需要教育技巧。孩子的一些自理行動,可能笨拙,甚至帶來麻煩,但是如果過分扼殺他的獨立行動願望,則不利於他的性格發展。比如,孩子吃飯,他不再滿足於讓別人喂,他要自己拿勺子吃,可是大部分食物撒在桌上了。這時可以準備兩個勺子,一個由大人拿來繼續餵飯,另一個讓孩子學著自己吃。又如,孩子要求自己坐便盆,開始時經常把褲子弄濕。有位家長介紹經驗:告訴女兒,有尿時自己把盆拉出來,並念兒歌,“先脫小褲褲,再來坐盆盆。”這樣做,利用孩子語言的初步發展,教他用語言指揮行動。既尊重孩子的自主要求,又幫助她學會自理,鼓勵孩子的進步,而不是對他的失敗橫加指責。
自我意識的發展與性格培養。 兩歲左右,當孩子開始分清“我、你、他”的時候,他的自我意識開始發展。與此同時,孩子開始有了“占有意識”,從知道自己的身體和身體的各個部分屬於自己,到知道哪些物品屬於自己。也逐漸開始有自豪感、羞愧感。不要以為孩子還小,從這時起,就要注意孩子對人對事的態度與行為習慣的培養。
嬰兒性格培養的途徑
在日常生活中培養。對幼小孩子來說,性格的形成是建立條件反射,條件反射逐漸形成體系,形成習慣。嬰兒從出生之時起,就有學習的能力 。建立條件反射的過程,就是學習過程。教育,也就是幫助他建立條件反射。
如,3個月內的孩子,一放下床就哭。這時,抱不抱他?總是抱在懷裡,會養成壞習慣。不抱,他哭個不停。要細心瞭解他為什麼哭,先排除各種外在不良因素:太熱,太冷,太亮,太鬧,吃奶後不舒適(積嗝)等等;沒有其他問題,可以用不抱的辦法撫慰他。這看起來是一個具體的育兒方法問題。實際上它涉及到培育孩子未來性格的萌芽,培養依賴性還是獨立性,自製還是任性。
在活動中培養。 小孩子生來有活動的需要。打開繈褓時,孩子會手舞足蹈,顯得很高興。總是抱在手裡的孩子,不僅動作發展較慢,也不活潑。如果缺乏相應的條件,沒有練習的機會,孩子不會爬。身體動作發展有利於擴大視野,促進孩子活動性的發展。手的動作發展,包括眼手協調;五指分工;雙手合作;擺弄物體。每一種動作的發展,每一個新動作的成功,都會給孩子帶來自豪感和自信心的萌芽。比如,孩子過2歲後,自己做事的願望日益增長。當你要幫他穿衣服的時候,他非要自己穿,你要給他穿鞋子,他不讓你穿,即使你給他穿上了,也要脫下來自己穿。雖然穿得很費力,甚至左右腳穿反了,也要自己穿,一旦穿好了,高興地走來走去,非常自豪,象完成了一件大事,象征服了世界。家長不要強行給孩子穿上。
在體驗中養成。 培養孩子對事物的態度和行為習慣,不能不讓孩子懂得道理。但是,要嬰兒懂得是非,不能依靠說教。最好讓孩子體驗到不良行為與良好行為的不同後果。比如,零亂的環境,帶來不適;收拾整齊的玩具架,帶來愉悅感。這種情緒體驗的效果,比苦口婆心的說教好得多。單純的說教只能培養孩子聽話;而實際的體驗則可以印在孩子的心裡,使孩子從小服從客觀事實,不是蠻不講理。
在歡快中養成。 健康的嬰兒,一般是快樂的,開朗的。注意對孩子的教育,並不是說總是去找孩子的缺點,總是批評。相反,對孩子的教育,要多鼓勵,要注意發現她的優點,多肯定她的進步。那怕她有一點點微小的進步,也要加以肯定。有一位年輕媽媽,講她自已教孩子畫畫的體會。她以前對孩子的態度:“你這是畫什麼呀!一點都不好,撕了,重畫!”後來,孩子不願畫畫了。這位媽媽經過學習,改用鼓勵的方法,看完孩子的畫,她說:“畫得不錯,今天這裡(某個細節)比昨天畫得好,再用一點力就更好了”。她沒料到,過了一會兒,孩子又畫了一張,拿來請她看,她很受感動。鼓勵,使孩子情緒愉快,樂於學習,樂於嘗試,養成積極樂觀的性格。
對孩子的性格培養,不能急於求成。 父母如果抱著望子成龍心理,希望孩子十分完美,就難免對孩子的成長產生急躁和緊張情緒。對孩子的一點不足,過於焦急,對孩子的要求,期望過高,使他往往力不能及。這樣,使孩子也不免產生緊張情緒,產生壓力感。緊張情緒會妨礙孩子能力的發揮,甚至導致失敗。比如,有時讓孩子背兒歌,他一時想不起來,如果大人急了,還說他不努力,孩子就更加緊張,她越緊張,越是想不起來了。讓孩子放鬆一些,她也許就能背出來。
注意對培養者的培養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嬰兒性格的培養,與培養者的關係極大。因此,提出嬰兒期性格培養問題,同時必須強調對嬰兒的父母或/和其他撫育人的教育和培養問題。
父母的認識與態度是影響兒童性格形成的關鍵性因素。因為兒童的生活條件中的許多其他因素都由父母所左右。比如,遺傳下來的先天不利條件,可以通過創造良好的後天條件得以彌補,而這主要由父母(或代理撫養人)來完成。一般地說,兒童的後天生活條件,更多依靠父母提供和保證。父母如果積極為孩子創造條件,則孩子會得到較好的發展。比如,有的父母對孩子的生活過分焦慮、過度保護、一切包辦、喜靜厭動,或者不去積極引導與説明,都會妨礙孩子性格的發展。
嬰兒是通過成人接觸世界的。因為嬰兒的活動能力有限,他接觸到的事物,是由成人提供的。成人對嬰兒的教育任務,是提供認知活動的物件;引導他活動;輔助他活動,幫助他實現活動願望;當然,還要保證孩子的安全。
在日常生活中,他的要求總是立即得到滿足,他就容易養成依賴性,缺乏自立的傾向。這種性格也不是大人有意培養的,只是家裡人手較多,條件較好,是成人沒有意識到的客觀條件造成的。現在許多孩子經不起挫折,如果大人自覺去培養孩子的獨立性與克服困難的傾向,他就從小就會“摔到了自己爬起來”。
性格培養的眼前效果與長遠後果可能不一致。比如,大人對嬰兒百般呵護,孩子事事順心,情緒很好。但是,孩子沒有得到鍛煉,生活自理能力發展不起來。隨著年齡增長,遇事缺乏自理能力,就會出現缺乏自信的性格,而不自信的性格,也就不可能是樂觀的性格。
性格傾向不易改變。所謂性格形成,就是對待事物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已經穩定。比如,孩子到了幼稚園,老師反映,有的孩子“吃硬”,有的“吃軟”,有的“軟硬不吃”。成人一般都會順著孩子原有的性格傾向去對待他。實際上也就使他原有的性格傾向日益鞏固起來。如果已經形成的性格帶有不良傾向,則不易改變過來。
嬰兒性格差異的表現
每個孩子的性格都有個別差異。3歲兒童性格萌芽的個別差異,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合群 不同孩子,與小朋友的關係已表現出明顯的差別。有的孩子和小朋友比較友好,對人熱情,能夠相讓;有的孩子則常常有攻擊性行為,如,總是搶別人的東西,打人,咬人等。這些性格特徵與成人的培養有關。1歲半左右的孩子,和小朋友在一起的時候,看見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想去拿來,這個年齡不會用語言表達,只會動手;這年齡又正在出牙,於是打人、咬人的事情常常發生。經過教育,友好、合群、同情心等性格特徵會漸漸養成。
★獨立性 一歲多以後,嬰兒的獨立性需要會發展起來。他要自己吃,不要別人喂;他要自己走,不要被人抱;如果你把他抱過去了,他還要走回來,自己重新走過去。這時,大人如果創造條件讓他自己吃,自己走路,自己獨睡,等等,到3歲左右,獨立性的特徵會明顯出現。否則,大人事事包辦代替,到了3歲,還得追著餵飯,抱著走路,陪著睡覺。
★自製 兩三歲的孩子,有的已經能夠懂得一些規矩,不隨便要東西,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時,也能服從道理;而另外的孩子,則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蠻不講理,大哭大鬧。這與是否及早培養自製力有關。
嬰兒性格培養的關鍵點
依戀與親子關係的培養。 嬰兒6個月左右,開始出現依戀現象。依戀與親子關係處理得好,對日後性格的形成有重要意義。
依戀是早期兒童的一種心理需要。現在有不少成人對孩子的生理需要注意較多,也可以說還是處於育兒的“生物學模式階段”,而忽視了孩子的心理 - 社會性需要。一歲前的孩子,不懂得語言,主要依靠表情、動作、聲調等作“非語言”(前語言)交流。成人要對嬰兒發出的資訊有足夠的敏感性,包括對孩子有聲的哭喊和無聲的視覺資訊,要重視“眼神相對”。要能夠聽取它,撲捉它,理解它,並作出及時的、恰當的反應。即所謂“接過孩子拋過來的球”。不要把餵奶,換尿布等等生活環節,只作事務性處理,而要重視在這個過程中與孩子的交流。
8個月左右,嬰兒依戀的發展,表現在以母親為安全基地。依戀與分離焦慮是同時發展的。依戀安全感是社會交往傾向和能力發展的基礎,也是智力良好發展的心理背景。在母親懷裡,他有安全感,可以和陌生人交往。1歲以後,如果母親在他的視線範圍內,他能夠安心遊戲,智力活動發揮得好。但是,母親離去,他就失去安全感,發生分離焦慮。
6個月至1歲時的分離焦慮,相對較難解決。這時如果強行使孩子與母親分離,對孩子的發展不利。1歲半以後,孩子逐漸能理解一些語言,懂得一些道理,相對容易接受與母親的分離,如送托兒所等。
人生第一個反抗期與獨立性的培養。 1歲以後,特別是1歲半以後,孩子開始有主見,不那麼聽話,要抱他,他打挺。你要回家,他向前走。這是他開始出現獨立性的表現。這時,父母開始需要教育技巧。孩子的一些自理行動,可能笨拙,甚至帶來麻煩,但是如果過分扼殺他的獨立行動願望,則不利於他的性格發展。比如,孩子吃飯,他不再滿足於讓別人喂,他要自己拿勺子吃,可是大部分食物撒在桌上了。這時可以準備兩個勺子,一個由大人拿來繼續餵飯,另一個讓孩子學著自己吃。又如,孩子要求自己坐便盆,開始時經常把褲子弄濕。有位家長介紹經驗:告訴女兒,有尿時自己把盆拉出來,並念兒歌,“先脫小褲褲,再來坐盆盆。”這樣做,利用孩子語言的初步發展,教他用語言指揮行動。既尊重孩子的自主要求,又幫助她學會自理,鼓勵孩子的進步,而不是對他的失敗橫加指責。
自我意識的發展與性格培養。 兩歲左右,當孩子開始分清“我、你、他”的時候,他的自我意識開始發展。與此同時,孩子開始有了“占有意識”,從知道自己的身體和身體的各個部分屬於自己,到知道哪些物品屬於自己。也逐漸開始有自豪感、羞愧感。不要以為孩子還小,從這時起,就要注意孩子對人對事的態度與行為習慣的培養。
嬰兒性格培養的途徑
在日常生活中培養。對幼小孩子來說,性格的形成是建立條件反射,條件反射逐漸形成體系,形成習慣。嬰兒從出生之時起,就有學習的能力 。建立條件反射的過程,就是學習過程。教育,也就是幫助他建立條件反射。
如,3個月內的孩子,一放下床就哭。這時,抱不抱他?總是抱在懷裡,會養成壞習慣。不抱,他哭個不停。要細心瞭解他為什麼哭,先排除各種外在不良因素:太熱,太冷,太亮,太鬧,吃奶後不舒適(積嗝)等等;沒有其他問題,可以用不抱的辦法撫慰他。這看起來是一個具體的育兒方法問題。實際上它涉及到培育孩子未來性格的萌芽,培養依賴性還是獨立性,自製還是任性。
在活動中培養。 小孩子生來有活動的需要。打開繈褓時,孩子會手舞足蹈,顯得很高興。總是抱在手裡的孩子,不僅動作發展較慢,也不活潑。如果缺乏相應的條件,沒有練習的機會,孩子不會爬。身體動作發展有利於擴大視野,促進孩子活動性的發展。手的動作發展,包括眼手協調;五指分工;雙手合作;擺弄物體。每一種動作的發展,每一個新動作的成功,都會給孩子帶來自豪感和自信心的萌芽。比如,孩子過2歲後,自己做事的願望日益增長。當你要幫他穿衣服的時候,他非要自己穿,你要給他穿鞋子,他不讓你穿,即使你給他穿上了,也要脫下來自己穿。雖然穿得很費力,甚至左右腳穿反了,也要自己穿,一旦穿好了,高興地走來走去,非常自豪,象完成了一件大事,象征服了世界。家長不要強行給孩子穿上。
在體驗中養成。 培養孩子對事物的態度和行為習慣,不能不讓孩子懂得道理。但是,要嬰兒懂得是非,不能依靠說教。最好讓孩子體驗到不良行為與良好行為的不同後果。比如,零亂的環境,帶來不適;收拾整齊的玩具架,帶來愉悅感。這種情緒體驗的效果,比苦口婆心的說教好得多。單純的說教只能培養孩子聽話;而實際的體驗則可以印在孩子的心裡,使孩子從小服從客觀事實,不是蠻不講理。
在歡快中養成。 健康的嬰兒,一般是快樂的,開朗的。注意對孩子的教育,並不是說總是去找孩子的缺點,總是批評。相反,對孩子的教育,要多鼓勵,要注意發現她的優點,多肯定她的進步。那怕她有一點點微小的進步,也要加以肯定。有一位年輕媽媽,講她自已教孩子畫畫的體會。她以前對孩子的態度:“你這是畫什麼呀!一點都不好,撕了,重畫!”後來,孩子不願畫畫了。這位媽媽經過學習,改用鼓勵的方法,看完孩子的畫,她說:“畫得不錯,今天這裡(某個細節)比昨天畫得好,再用一點力就更好了”。她沒料到,過了一會兒,孩子又畫了一張,拿來請她看,她很受感動。鼓勵,使孩子情緒愉快,樂於學習,樂於嘗試,養成積極樂觀的性格。
對孩子的性格培養,不能急於求成。 父母如果抱著望子成龍心理,希望孩子十分完美,就難免對孩子的成長產生急躁和緊張情緒。對孩子的一點不足,過於焦急,對孩子的要求,期望過高,使他往往力不能及。這樣,使孩子也不免產生緊張情緒,產生壓力感。緊張情緒會妨礙孩子能力的發揮,甚至導致失敗。比如,有時讓孩子背兒歌,他一時想不起來,如果大人急了,還說他不努力,孩子就更加緊張,她越緊張,越是想不起來了。讓孩子放鬆一些,她也許就能背出來。
注意對培養者的培養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嬰兒性格的培養,與培養者的關係極大。因此,提出嬰兒期性格培養問題,同時必須強調對嬰兒的父母或/和其他撫育人的教育和培養問題。
父母的認識與態度是影響兒童性格形成的關鍵性因素。因為兒童的生活條件中的許多其他因素都由父母所左右。比如,遺傳下來的先天不利條件,可以通過創造良好的後天條件得以彌補,而這主要由父母(或代理撫養人)來完成。一般地說,兒童的後天生活條件,更多依靠父母提供和保證。父母如果積極為孩子創造條件,則孩子會得到較好的發展。比如,有的父母對孩子的生活過分焦慮、過度保護、一切包辦、喜靜厭動,或者不去積極引導與説明,都會妨礙孩子性格的發展。
嬰兒是通過成人接觸世界的。因為嬰兒的活動能力有限,他接觸到的事物,是由成人提供的。成人對嬰兒的教育任務,是提供認知活動的物件;引導他活動;輔助他活動,幫助他實現活動願望;當然,還要保證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