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位經濟學家尤裡·格尼茨和約翰·李斯特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怎麼樣改善孩子的學習成績?方法有很多種, 比如內在激勵:孩子, 爸媽省吃儉用供你讀書, 你一定要爭氣......這些方法往往不管用。 後來, 他們想到一個離經叛道的辦法, 拿錢獎勵他們。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 經濟學家開展實驗的地方是美國高地市170學區, 這裡的孩子學習很差, 家境也不好。
在實驗學校, 老師對學生們說, 如果你的成績提高到目標位置, 那麼每個月可以拿到50美元的獎金。 接下來每個月的表彰大會都會在學校食堂隆重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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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過了一年, 經濟學家開始統計他們的實驗成果。 在實驗組的400名學生中, 有50名輟學可能性很大的學生, 在激勵機制下達到了學業標準, 他們的學業成績平均提高了40%。
更讓經濟學家倍感欣慰的是, 在實驗結束後不再發錢獎勵時, 那些實驗組的學生成績仍然明顯超過對照組的學生。
不過經濟學家也普遍認為, 激勵機制是把雙刃劍, 使用時要相當慎重。 對需要錢的窮孩子(比如170學區的孩子), 這個激勵機制可能很管用(大學裡普遍也是窮學生對拿獎學金更拼命), 對啥都不缺的富孩子就未必起作用。 另外, 單純的金錢激勵還會削弱孩子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