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媽媽眼裡, 寶寶的一舉一動都是她們生活中的亮點, 即使孩子淘氣、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 也被看作是好的、理所應當或乾脆對此視而不見。 在媽媽的縱容中, 寶寶的小毛病愈演愈烈——
錯位一:讓分享退居二線
社區的綠地旁, 天天和媽媽拍球, 球從媽媽手裡傳過來, 天天沒接住, 跑著去撿。 就在這時他看見了正在擺弄著玩具推土機的苗苗, 頓時忘了球在不遠處等他, 上前一把奪過苗苗的推土機。 苗苗正玩在興頭上, 被這突如其來的“搶劫”嚇了一跳, 一時不知所措, 但瞬間就反應過來了, 生氣地對天天說:“這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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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媽靜靜地看著兩個孩子的爭執, 看來是想讓孩子自己解決這一糾紛。 苗苗無助地看看媽媽, 急哭了。 這時站在一旁的天天媽拿著球過來對苗苗說:“天天是弟弟, 你是小姐姐, 姐姐應該讓著小弟弟是不是?天天玩一會你的車就還給你, 你先玩玩他的球好不好?”看著阿姨遞過來的球, 好說話的苗苗不哭了:“好吧, 那他玩一會就得給我。 ”天天可沒苗苗這麼好說話, 自己的東西絕不能讓別人碰。 為了不惹惱兒子, 天天媽趁他不注意, 把一個小風車遞給苗苗玩。
解讀:
天天是家裡的“中心”, 想要什麼媽媽都立刻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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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媽為兒子獨當一面, 表面上看是護著孩子, 實際上是害了他。 哪一個孩子都不可能避開社會這張大“網”, 天馬行空、獨往獨來, 他必須經歷一個社會化的過程。 這個過程是通過學習與人交往等技巧開始的, 而分享則是與人相處的基本規則。 很多情況下, 孩子必須要與他人共同分享許多權利, 不能獨佔, 更不能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 如果孩子做不到這一點, 就得不到尊重、信任、友誼、支援, 得不到他人給予的成長動力, 當然也很難找到合作夥伴, 縱使他聰明過人, 終將一事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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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位二:打人也是自衛
童童上幼稚園的頭幾天, 幾乎天天帶“傷”回來, 不是胳膊被小朋友劃了一道, 就是手上被抓破點皮;即便沒留下痕跡, 也會向媽媽訴苦:某某小朋友今天打我了。 爸爸說:“以後誰再欺負你, 就告訴老師。 ”媽媽立刻反駁:“告訴老師有什麼用?小孩子不長記性, 過不了3分鐘就忘了。 寶寶聽媽媽的—下次誰再打你, 你也打他。 ”說著拿自己當“靶子”, 抓著童童的手給他示範。 在媽媽的教唆下, 童童學會了打人, 即便小朋友沒有動手, 童童遇事也多半是“拳頭先行”。
解讀:
從小培養孩子的自衛和競爭意識是對的, 但童童媽的做法過了頭, 助長和培養了孩子的攻擊性行為。 強硬的態度和過激的做法有可能暫時奏效, 但長久效果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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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應向孩子灌輸這樣一種概念:縱使遇到了天大的事情, 也得講理, 有理走到哪裡都會得到他人支援, 最終也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說不了幾句話就“動武”, 是無能的表現, 也是和小朋友交往中的下下策。 媽媽要有意識地讓孩子學習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需求, 用話語阻止小夥伴的過激行為, 促進孩子的語言發展, 與小朋友和諧相處。
錯位三:放大孩子的“閃失”
文文剛學會走路, 跌跌撞撞的, 一時平衡沒掌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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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文文的嬌氣來源於媽媽的心理承受能力差, 把一芝麻大的磕碰誇張到西瓜那麼大, 對寶寶過度保護。 而且, 對事情的原因往往不分青紅皂白, 一概怨天尤人, 設法找出他人或外界的錯。 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 自然也不能接受一點點的“不順”, 心理和感情脆弱, 膽小、退縮、狹隘、偏激、習慣於推卸責任。
對這樣的寶寶,
媽媽聰明的做法是自己先堅強起來,
即便是孩子真的摔了、碰了,
自己也要沉得住氣,
因為事已至此,
與其哭和抱怨,
不如鼓勵孩子勇敢地想辦法來解決、彌補。
讓孩子知道這是生活中常有的事,不必大驚小怪。當然,趁機教給孩子自我保護的方法,他會印象深刻,效果比平時說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