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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後兩年鬧離婚法院不批准

 相識兩月就懷孕, 懷孕3個月奉子成婚。 武昌一對夫妻閃婚後卻在婚姻生活中摩擦頻生, 結婚2年後分居, 如今女方更是向法院起訴離婚。 記者昨悉, 因法院認為兩人感情仍可以彌合, 判決不准離婚。
今年初, 30歲的女子張某向洪山區法院起訴離婚, 稱夫妻本就感情薄弱, 如今已破裂分居。 原來, 兩人是閃婚。 張某和丈夫秦某相識於2008年9月, 相識不久就墜入愛河, 2個月後張某發現自己意外懷孕, 兩人手忙腳亂趕緊談婚論嫁, 於2009年2月登記結婚。
孩子沒出生時, 夫妻倆感情融洽, 可隨著孩子出生, 家庭瑣事導致兩人經常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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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 在一次激烈爭吵後, 秦某打了張某, 張某隨即帶著孩子離家出走。 期間, 張某拒絕回家, 也拒絕讓秦某探望孩子。 直到起訴離婚。 但秦某不同意離婚, 認為孩子尚小, 希望彌補夫妻感情。 這得到法院支持, 判決不准離婚, 並寄語夫妻看在孩子年幼珍惜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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