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智力殘疾, 即兒童的智力明顯低於一般人的水準, 並顯示出適應行為的障礙, 且發生在18周歲以前(或發育期)。 ”這裡的智力殘疾就是弱智, 也稱為智力落後、精神發育遲滯等。 值得注意的是弱智標準應包括智力和適應行為兩方面的缺陷, 缺一不可。
對於父母而言, 確實有必要瞭解一下評定弱智兒童的標準, 以免智力正常的孩子也不慎被貼上“弱智”的標籤。
如果正常的兒童被誤診為弱智兒童, 可能會帶來以下副作用:
1、給孩子造成永久性的心理創傷。
2、被誤認為弱智的兒童可能因此受到同伴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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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些父母和教師可能會因為孩子是“弱智”而失去對孩子的信心。
4、不利於孩子的自我概念的形成與發展, 導致“自證預言”效應。 也就是說, 孩子會因為周圍的人都認為他不行, 而他自己也有意無意地接受了這種評價和期待, 導致他的自我評價過低, 形成不成熟的自我概念。
另外, 即使孩子真的被確診為是弱智, 父母也不能耽誤診斷, 或者不承認孩子有問題, 應該及時而正確地診斷, 這才是對孩子進行因材施教的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