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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愛、自由和其他(下)

(接上文)
孩子是我們的最愛, 我們愛他們勝過愛我們自己。 可是, 孩子也是同我們平等的, 在這個家裡。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有紀律才有自由。 我反對給孩子過多的條條框框, 但是, 也不能什麼限制什麼規矩都沒有。 我希望我的孩子有著良好的品德, 良好的教養。 我父親常常對我們姐妹倆說, 我知道我百年以後, 不會留給你們豐厚的遺產, 但是我給了你們最寶貴的精神遺產。 教育教育, 我仍然認為, 教養在前, 養育在後。

lixiaotu 的回復:

“自由”的對立面並不是“沒有規矩”, 這正如給人民自由並不等於社會就會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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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規矩和給孩子自由不是同一個軸上方向相對的兩種行為選擇, 它們不在一個軸上。 ——這話說得輕鬆倒底什麼意思呢。

孫瑞雪在上次訪談中說“新教育是兒童是依靠兒童自身的能力同外在的環境和諧相處建構一個新的自我, 這個過程是由兒童自己來完成的, 不依靠成人的教育。 我們把愛稱之為能夠給兒童一個積極的愉快的向上的和諧的環境, 這個叫愛, 我們把自由定義為在行為和意識上不控制兒童, 讓兒童成為自己的主人。 我們就把愛和自由給了這樣一個定義。 ”

你對開開堅持想多看故事片的強烈願望, 當時, 你是沒有放在這個座標裡的, 你習慣性地馬上想到‘是否要立規矩’這個問題下面了, 而且只有yes or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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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決定‘不屈服’;而, 今天你的總結報告裡, 還是在討論同一情景, 你已經有更多的選擇了, 因為你開始首先理解開開可以, 即使理解之後還是不打算給他看下去, 我們也會有很不同的行為, 我們不會莫明其妙判決他的願望是‘不要規矩’, 所以不會意圖控制他的願望, 不會在判決之後強制執行。 事實上執行之後他的願望仍然在, 只是屈服了, 向媽媽的強權屈服了, 不是向他自己內心的紀律順從了。

嬰兒為什麼‘缺省狀態’是情緒愉快--因為愉快是‘成本最小’的生存狀態。 他不會無故哭--那費勁多了去啦!嬰兒的成長, 就象人類歷史的一個縮影, 紀律和規矩, 也是被他逐漸發現、總結的, 不是爸爸媽媽規定並監督執行的。

安妮媽媽 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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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開媽, 我決定先要狠狠地表揚你一下, 恩, 這次就弄一瓶甜麵醬吧, 尤其是帖子第一部分的總結, 看得出美國的紅燈時間是夠長的, 很深的思考起了相當的作用, 開開這小子的幸福生活今後會越來越好:)

對於你的最後一點是否該在“開開平靜下來以後跟他講道理”, 你擔心“扯動那根筋”所以沒有再提。 我覺得我們總是低估了孩子的記憶力, 因為我們在哄孩子的時候, 經常發現“轉移注意力”是一件屢試屢爽的法寶, 所以認為孩子的記憶力是短暫的, 但是我卻覺得孩子的記憶力是驚人的, 尤其是在受到莫大的委屈或挫折之後, 他一定會記住。 這方面的例子很多, 安妮喜歡自己剝瓜子吃, 屢勸不聽後, 終於有一次嘔吐了個西裡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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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她一看見瓜子就做嘔吐狀, 不用別人提醒;安妮喜歡在在樓梯上爬上爬下, 並為自己身手敏捷而得意不已, 終於有一天一腳踏空, 磕著了腦袋, 現在下樓梯比誰都慢, 小心得很……我覺得在孩子平靜下來以後, 是講道理的最佳時機, 否則在他小小的記憶裡, 那場痛哭一直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 是媽媽欺負我的一件事情:), 是一件沒有辦法反抗的事情, 反而會是誤導, 你以為呢?

安妮媽媽的語文水準也太耷僵了不是?琢磨半天, 還是決定紅著臉來做一個澄清:安妮媽媽的意思是:在寶寶0~6歲期間, 堅決不要給孩子立規矩, 只是引導他該怎麼做, 但做不做也給他充分的選擇的自由, 寶寶只有三個方面會得到堅決無情的約束:道德的約束、健康的約束、危險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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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堅決相信, 開開生活裡的大多數時間和安妮一樣, 都是在如沐春風裡度過的, 那次是事件是一個很少發生的小概率事件, 大家討論的也是針對這些小概率極端事件的緊急處理辦法, 如果三天兩頭要上演這樣的悲喜劇

, 那麼恐怕我們平時對孩子的教育就很成問題了。 安妮的生活裡也經常聽到大人說不, 一般安妮總會給大人面子, 乖乖就執行了, 這類矛盾有60%吧, 安妮表示不同意, 經過勸說或利誘後同意的, 這類矛盾有30%吧, 最後有10%是碰到雙方不能達成共識的小概率極端事件, 如果違反媽媽的三個約束政策的, 安妮屈服(很少的情況), 否則, 我們做父母的屈服。

所以,如果安妮要吃可樂或其他垃圾食品,我會告訴她可樂不好吃,可以吃果汁,並儘量提供給她一個沒有可樂的環境,如果不可避免,她又一定要吃的,我會給她吃,但反復提醒她可樂不好,爸爸媽媽都不愛吃。我想這時候就要體現言傳身教的重要作用了,總之一句話,6歲之前,我尊重安妮的選擇,6歲以後,我會告訴她,你不可以吃可樂,因為可樂不好,不聽話,媽媽就要生氣了。哦哦,這個例子可能不太恰當,我怎麼可能在安妮的6歲生日過後,就突然告訴她你的自由生活已經結束了。

所以,如果安妮要吃可樂或其他垃圾食品,我會告訴她可樂不好吃,可以吃果汁,並儘量提供給她一個沒有可樂的環境,如果不可避免,她又一定要吃的,我會給她吃,但反復提醒她可樂不好,爸爸媽媽都不愛吃。我想這時候就要體現言傳身教的重要作用了,總之一句話,6歲之前,我尊重安妮的選擇,6歲以後,我會告訴她,你不可以吃可樂,因為可樂不好,不聽話,媽媽就要生氣了。哦哦,這個例子可能不太恰當,我怎麼可能在安妮的6歲生日過後,就突然告訴她你的自由生活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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