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督管理,
確保產品安全,
根據衛生部2011年第16號公告,
決定暫停生產銷售含鄰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停生產協和牌靈芝孢子粉片(國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種氨基酸片(國食健字G20100217),
對市場上正在銷售的上述兩個產品立即下架。
二、凡配方中含鄰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
相關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立即暫停生產,
對市場上正在銷售的產品立即召回,
並即時報告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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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監督檢查, 切實做好落實工作, 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連絡人:李雲峰
電 話:01088330876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