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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健康做好婚前保健

婚前保健服務是對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所進行的婚前醫學檢查、婚前衛生指導和婚前衛生諮詢服務.這種措施是很必要的,只有保證男女雙方的健康,才能在婚後有一個健康美好的家庭.
具體來說,婚檢保健要做好以下幾個措施:
1、婚前醫學檢查項目包括詢問病史,體格檢查,常規輔助檢查和其他特殊檢查.
檢查女性生☆禁☆殖☆禁☆器官時應做肛門腹壁雙合診,如需做陰☆禁☆道檢查,須征得本人或家屬同意後進行.除處☆禁☆女☆禁☆膜發育異常外,嚴禁對其完整性進行描述.對可疑發育異常者,應慎重診斷.
常規輔助檢查應進行胸部透視,血常規、尿常規、梅毒篩查,血轉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檢測、女性陰☆禁☆道分泌物滴蟲、黴菌檢查.
其他特殊檢查,如乙型肝炎血清學標誌檢測、淋病、愛滋病、支原體和衣原體檢查、精液常規、B型超聲、乳腺、染色體檢查等,應根據需要或自願原則確定.
2、婚前醫學檢查的主要疾病
(1)嚴重遺傳性疾病: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傳染病:《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愛滋病、淋病、梅毒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3)有關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與婚育有關的疾病,如重要臟器疾病和生殖系統疾病等.
3、婚前醫學檢查的轉診
婚前醫學檢查實行逐級轉診制度.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症,應由原婚前醫學檢查單位填寫統一的轉診單,轉至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確診.該機構應將確診結果和檢測報告回饋給原婚前醫學檢查單位.原婚前醫學檢查單位應根據確診結果填寫《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並保留原始資料.
對婚前醫學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母嬰保健技術鑒定.
4、醫學意見
婚前醫學檢查單位應向接受婚前醫學檢查的當事人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並在"醫學意見"欄內注明:
(1)雙方為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如發現一方或雙方患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發作期有攻擊危害行為的,注明"建議不宜結婚".
(2)發現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臟器疾病,以及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注明"建議不宜生育".
(3)發現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或其他醫學上認為應暫緩結婚的疾病時,注明"建議暫緩結婚";對於婚檢發現的可能會終生傳染的不在發病期的傳染病患者或病原體攜帶者,在出具婚前檢查醫學意見時,應向受檢者說明情況,提出預防、治療及採取其他醫學措施的意見.若受檢者堅持結婚,應充分尊重受檢雙方的意願,注明"建議採取醫學措施,尊重受檢者意願".
(4)未發現前款第(1)、(2)、(3)類情況,為婚檢時法定允許結婚的情形,注明"未發現醫學上不宜結婚的情形".
在出具任何一種醫學意見時,婚檢醫師應當向當事人說明情況,並進行指導.
以上這些婚前保健的檢查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想要擁有健康幸福的二人世界,絕對不能忽略這些內容.希望朋友們多多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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