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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溺水事故的關鍵

“小徹, 你還不會游泳嗎?”
“還不會。 ”
“你學習游泳都一年了。 ”
“可是, 我還不會。 ”
“你要快點學會呀。 ”
“游泳真好玩兒。 ”
“光好玩兒怎麼行呢!”
“遊不遠也沒關係。 ”
“那豈不白花學費嗎?”
“不白花。 ”
“不會游泳就是白學了。 ”
“……”
“我們付出那麼多的學費, 可你……”
“……?”


兒童的心理分析:

四歲的小徹, 非常喜歡在游泳池裡玩兒, 可是母親卻說這是“白花錢”為什麼呢?小徹不明白。 他只知道游泳池好玩兒。

問題在於母親想的是“是否學會了游泳。 ”而小徹卻不認為會不會遊是什麼重大問題。

“那水池是學游泳的地方嗎?”這是小徹的疑問。 只要學會游泳就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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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來說太乏味了。 如果把這位母親和小徹的不同想法, 用勝負來判斷的話。 這位母親就輸了。 只考慮游泳、游泳技巧和速度, 這將降低, 甚至失去了上游泳學校的意義。

小徹希望盡情享受游泳樂趣的想法無疑是勝利了。


媽媽的高招:

幼兒學游泳的最大意義, 在於讓他喜歡水, 對水有親近感, 把水當成自己的好朋友。

理由是, 當幼兒掉進水池裡或者河裡去的時候, 對水會產生恐懼感, 精神緊張, 水腳發僵, 這就非溺死不可了。 反之, 如果他在水裡仍能保持滿不在乎的冷靜狀態, 這就是他可以用自己的力量防止溺水事故的關鍵。

所以, 請母親們不要把游泳技巧和速度作為學習游泳的目的, 而是為了保護孩子生命這個更大的目標才讓他去學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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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徹的想法恰巧符合這個重大目的, 他只因為喜歡水, 覺得很愜意, 才想去游泳的。 從頭到腳把整個身體浸泡在水裡, 充分體驗水中生活是至關重要的。 應使孩子感受到:除了在水中不能呼吸這一點外, 其他一切都與陸地上完全相同, 培養這種水中感覺才是我們讓小孩子學習游泳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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