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2月1日起,
所有懷孕7個月以上的內地孕婦入境香港時,
須出示香港醫院的預約診症證明,
否則將被謝絕入境。
這是香港管理當局為改變香港公共醫院產科病房擁擠現象,
而出臺的針對內地孕婦的最新舉措。
香港特區政府16日下午舉行記者會,
公佈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新措施。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聶德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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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措施主要會在客流較多的羅湖口岸實施, 醫護人員將協助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檢查懷孕7個月以上內地孕婦的產檢記錄和預診證明。
醫療界議員郭家麒懷疑新舉措能否起作用, 因為內地孕婦可以繞開相關規定。 比如, 在懷孕早期赴港, 一直待到最後的分娩時刻。
新舉措還包括從2月起提高非本地孕婦的分娩套餐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