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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新措施

08年2月1日起所有懷孕7個月以上的內地孕婦入境香港時須出示香港醫院的預約診症證明否則將被謝絕入境這是香港管理當局為改變香港公共醫院產科病房擁擠現象而出臺的針對

08年2月1日起, 所有懷孕7個月以上的內地孕婦入境香港時, 須出示香港醫院的預約診症證明, 否則將被謝絕入境。 這是香港管理當局為改變香港公共醫院產科病房擁擠現象, 而出臺的針對內地孕婦的最新舉措。
香港特區政府16日下午舉行記者會, 公佈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新措施。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聶德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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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醫療管理及入境配套新措施的主要政策目標在於:首先是要確保香港孕婦能夠得到妥善及優先的婦產服務;第二是要將來港產子的外來孕婦數目限制在香港醫療系統所能夠承受的範圍內;再次, 要特別防止一些外來孕婦于臨盆前一刻才去急症室求診的危險行為。
檢查措施主要會在客流較多的羅湖口岸實施, 醫護人員將協助香港入境處工作人員檢查懷孕7個月以上內地孕婦的產檢記錄和預診證明。
醫療界議員郭家麒懷疑新舉措能否起作用, 因為內地孕婦可以繞開相關規定。 比如, 在懷孕早期赴港, 一直待到最後的分娩時刻。
新舉措還包括從2月起提高非本地孕婦的分娩套餐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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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費用將從目前的20000港元提高到39000港元, 包括首次的專家門診。 而對於未經預約的內地孕婦, 最低費用為48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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