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教育家陳鶴琴在對孩子細心觀察的過程中發現, 音樂是兒童生來喜歡的。 小孩出生不久, 就能欣賞音樂了, 他會聽母親哼著催眠曲而恬靜地入睡。 再大一些, 更喜歡聽各種優美的聲音。 聽到節奏歡快的音樂, 他會手舞足蹈;在吵鬧中, 聽到抒情的樂曲, 他也會漸漸安靜下來。 兩三歲時, 能用手腳隨著音樂做節奏動作。 等到進了幼兒園的時候, 他對于音樂的需求范圍來得更大, 聽見人家唱歌, 看見他人奏樂, 甚至黃鳥兒在枝頭吱喳吱喳地鳴叫, 微風把葉兒吹得嘩啦嘩啦地響, 他都會留意傾聽。 這一切樂的律動和歌的抑揚的曲調都會吸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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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鶴琴因此得出結論:喜歡音樂是兒童的天性, 兒童的本能, 音樂在兒童生活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 為此, 他有意識地用音樂來豐富孩子的生活, 其中, 最讓孩子們感到其樂無比的是晚飯后的家庭音樂會。
陳家居住在上海寓所時, 每天晚飯之后的一段時間, 往往是一家人最熱鬧、最快樂的時光。 這時候, 七個孩子和爸爸媽媽聚在一間屋子里。 媽媽和大女兒秀霞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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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小孩子應有音樂的環境。 今天, 許多父母都非常重視對孩子進行音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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