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0年10月6日 19:36—19:50
提問:123
回答:陸為之(中易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長 兒童心理專家)
123 :請問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給孩子做規矩了?(19:36:37)
陸為之:一般是在兩足歲以後, 因為兩歲以前的孩子認知能力有限, 還不會用手段去要脅家長, 他們表達的往往是實際的需要。 (19:38:14)
123 :什麼是他的實際需要?看到別人有的他也要, 是不是實際需要?(19:40:08)
陸為之:是的, 需要是可以被激發的。 (19:41:37)
123 :那麼要不要讓他知道, 不是他想要的都必須給他?這算不算做規矩?(19:42:59)
陸為之:用他能夠理解的方式讓他知道這一點是必要的, 不過兩歲以內的孩子, 理解這一點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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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為之:可以用分散注意力的方法讓孩子忘記他的需要。 (19:45:31)
123 :或許還要讓他因得不到而哭一陣子, 而且把這種哭當音樂聽——不去制止?(19:49:38)
陸為之:我非常同意你的觀點,
在這個過程當中,
他能夠明白自己的局限性,
這比講道理好。
(19: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