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在政策放寬的情況下, 都想再生一個寶寶, 讓兩個寶寶之間有伴, 那兩個寶寶之間相隔多少年合適?又是否存在最佳出生間隔呢?
科羅拉多州立大學的研究表明, 最先出生的孩子們, 如果弟妹在他們兩歲時出生, 他們的自尊就較低;如果弟妹在他們兩歲以下時出生, 他們的自尊就較高。 但是, 很顯然, 在弟妹產生的消極影響上存在一個截止點。 就是說, 大約當孩子五歲時, 儘管家裡有孩子降生, 他也能夠保持一個相對較高水準的自尊心。
吉德威爾博士對《紐約時報》的記者說:“子女出生間隔為大約五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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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德威爾博士在研究中還建議, 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確定中間出生的孩子的時間間隔。 中間出生的孩子如果與其他孩子在年齡上只相差兩歲或三歲, 那麼競爭感和較低的自尊感就是他們的特點;但是當出生間隔大於四歲或少於兩歲時, 中間孩子的自尊以及他與其他孩子的關係受到的衝擊就比較小。
雖然這項研究比較有趣, 可以為那些能夠控制住孩子出生間隔的父母們提供指導原則, 但是, 對這一基本問題的理解還有很多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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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來, 安排出生間隔在兩年以下和四年以上比較合理和令人信服—一如果家長能把這納入家庭計畫中。 但是, 也許家長做不到。 他就不能!畢竟, 父母們有很多充分的理由, 無法按照某一間隔年數生育孩子。 例如, 母親可能想要(或者被迫)盡可能早地回到工作崗位上, 或者是計劃生育失敗, 或者是母親年齡較大, 可能只有有限的生育時間了。
即使家長設法做到了使自己的孩子們相差至少三歲, 新生嬰兒仍然非常可能給孩子的自信心帶來新的挑戰, 最先感到這一壓力的是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