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離婚率越來越高, 新的問題橫在離婚父母面前, 就是孩子到底跟誰好?這個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但是應該尊重孩子的意見才最重要。 接下來媽媽們一起來看看這個案例分析。
小琪好奇地盯著姑媽的大肚子問:“姑媽, 為什麼你的肚子這麼大?”
姑媽:“因為有個小娃娃在姑媽肚子裡頭啊!”
小琪:“你喜歡你肚子裡的那個小娃娃嗎?”
姑媽:“當然喜歡啊!”
小琪聽了露出不解的神色說:“既然喜歡, 那你為什麼還要把他給吃進肚子裡去呢?”
喜宴中, 新郎再婚的母親張女士, 代表男方家長致辭, 她先深深向前公婆鞠了一個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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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張女士相熟的朋友聽到她的致辭後, 忍不住流淚道:
“真是難得能有如此圓滿的結局!”張女士生下孩子不久, 丈夫就罹患了急性腦膜炎, 公婆擔心兒子的錢被媳婦卷走, 不僅假借癡呆的兒子之名休了張女士, 並跟她搶奪孩子的撫養權。
張女士的母親勸她放棄爭奪孩子在身邊的權利, 理由是以張女士忙碌的工作和不穩定的收入, 絕對無法提供給孩子良好的生活環境;而反觀她的公婆, 不僅經濟條件比她良好, 未工作的婆婆也能在家專心照養孩子。
“既然愛他, 就要忍痛去放棄對他不好的。 ”
張女士於是放棄了撫養權, 保留了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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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對不起孩子”的張女士為了讓孩子認為“媽媽是最愛他的”, 常敞開腰包, 讓孩子愛買什麼就買什麼。 前公婆在看到她每次送孩子回來時, 孩子手上捧的懷裡抱的都是一些“違禁品”, 接下來幾天孩子也變得吃飯不乖、管教不聽, 特別難帶, 加以擔心孩子會在銀彈攻勢下倒向他母親。 為了挽回孩子對他們的向心力, 就在孩子面前數落張女士的不是。
為討爺爺奶奶的歡心孩子開始學會在雙方面前告對方的狀。 在孩子的謊言煽動下雙方都動了氣, 公婆便每到週末就將孩子帶出家, 讓張女士連連撲空;打電話去找兒子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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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媽媽勸女兒不要意氣用事
“大人們如此情緒化的爭奪做法, 對孩子會有多大不良影響?如果真的是愛孩子, 就要學會放棄。 ”
放棄跟前公婆較勁的心理, 放棄對不起孩子的歉疚心, 放棄對前公婆的猜忌敵對情緒, 放棄以顛覆一方的愛來證明自己愛孩子更多一點, 放棄要孩子表態選邊站……
“如果你不能把握自己的情緒困擾是否會造成孩子情緒的波動, 就放棄跟孩子見面的權利吧!”
聽從了母親的建議, 她不再去打擾兒子的生活, 直到後來自己再婚有了孩子, 體會到撫養孩子的不易, 也因尋到了新的情感寄託, 心境有了轉變, 於是帶上禮物登門去拜訪前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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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恢復探視兒子之初, 張女士都是獨自前往, 讓兒子能重新獨享母親的愛, 並在這與兒子獨處的時光中, 一點一滴地和他說明自己曾經“失蹤”的原因――
不是因為不再愛他, 而是因為要去學習如何才能把最好的愛給他。
經過半年的親子情感修復後, 張女士才將她的新家人介紹給兒子, 她沒有期待她的兒子是否能接受她新家庭的成員, 也不去勉強兒子一定要接受她帶家人去探視他, 她讓兒子自己去選擇讓他覺得自在的見面方式, 甚至選擇願不願意跟她見面。
因為她已明白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 當初她雖然是為了孩子好而選擇了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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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再愛他, 而正是因為愛他才更要尊重孩子也有他選擇的權利。
如何決定離婚後孩子究竟是跟誰好
1.需評估父或母哪一方能提供給孩子更有利的生活環境, 包括經濟條件、可以提供照養孩子的人力、對孩子負責任的程度、自我情緒管理的能力。
2.孩子給有外遇的一方較佳:因為有外遇的是他, 帶孩子較能心平氣和;若由受害者一方來承擔養孩子的重責, 較會心不甘情不願, 除非外遇那方是個極沒責任感的人, 才考慮由受害者一方來負責照養。
3.由孩子決定要跟誰:孩子有權決定跟父或母較為自在快樂。
小編總結:父母離婚受傷最大的其實還是孩子。 在決定孩子跟誰過的時候,不要一味只聽別人的意見,要留意孩子的想法,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再做決定。這個決定對孩子的影響很大。
在決定孩子跟誰過的時候,不要一味只聽別人的意見,要留意孩子的想法,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再做決定。這個決定對孩子的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