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處理某些事情時, 即使有失偏頗, 但只要不是原則問題, 做父母的可以稍作讓步, 這樣通常可以立即解決問題。
趙女士教兒子換一種更簡單的方法折疊衣服, 往常很聽父母話的兒子卻堅決要按照自己的方法去折。 趙女士向他解釋說, 用她的折法可以減少衣服的皺紋。 但兒子違抗說:“我的同伴都穿著皺的衣服。 ”於是他們便高聲爭論起來, 後來兒子索性把衣服扔在地板上……趙女士見此情景, 知道孩子已經進入了所謂難教育的“青春期”了。
我們不否認, 青春期常常是一個變化莫測的很難對付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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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首次出現獨立行為時不要採取嚴厲措施, 不要害怕對孩子小小的讓步就會釀成將來不可救藥的結果。 如果父母對十幾歲的孩子過分苛責, 他們就會更加堅持自己的做法, 那樣一來, 父母要強制他們聽話就更難了, 而且還可能爆發一場全面的爭吵。
例如, 一個13歲的孩子提出星期六要去參加同學的生日晚會, 寬容的父母會爽快地說:“好, 但不要太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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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孩子們對父母這種權威性的要求很喜歡, 因為那樣既給了他們活動的餘地, 又有嚴格的限制。 允許孩子享有自我負責的自由並加以紀律限制的父母, 對孩子具有更大的影響性。 因為他們不是事事處處對孩子加以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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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有個家庭, 在每星期日上午9 點鐘舉行彌撒, 然後全家人一起吃早飯。 有一次, 16歲的孩子說他9點鐘不能起床, 還要睡一會兒。 這時, 父母可以提出正當的責問, 把他當做一個不遵家規和抵制宗教的孩子來對待。 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 只是平靜地問他為什麼要多睡一會兒?結果孩子告訴他的父母, 是因為前天在學校裡寫新聞稿遲了, 感到有些疲勞。 於是這家人把做彌撒的時間推遲到上午11點舉行。
事實上, 心理學家認為, 青少年的行為可塑性很強, 沒有必然發生的行為模式, 也沒有典型性的無緣無故作難的青少年。 十幾歲的青少年由於血管裡內分泌腺素的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