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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賣淫明星名單曝光 G.NA等人被罰1.1萬

據臺灣媒體早前報導, 韓國近來查緝四位女星涉入的跨國賣淫案, 人氣歌手C女、女團出身的演員L女先後遭到調查, 網友依照線索推測C女本名崔智娜、是與“Cube娛樂”的合約剛好在月初期滿的“D奶歌姬”G.NA。

昨天事件有更勁爆發展, 一名網友昨線上上討論區“Pann”爆料, 稱自己從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資料庫中查到賣淫名單, 這4名女星分別是“爆乳歌姬”G.NA、女團“Sugar”的成員李夏琳、韓劇《請回答1988》演員李敏芝及選美出身的演員崔恩英, 讓網友驚訝不已。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本月23日對女歌手C某、女子偶像組合出身的女演員L某、藝人訓練生等四名參與海外賣淫的女性提出了每人200萬韓元(約1.1萬元人民幣)罰款的略式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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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C某等人進行交易的兩名男性也分別被處以了300萬韓元(約1.7萬元人民幣)罰款的略式起訴, 而為雙方牽線的兩名中間人則是被處以了拘留起訴。

女歌手C某涉嫌在去年4月前往美國與當地韓裔企業家B某進行性☆禁☆交易, 並在收取3500萬韓元後支付仲介費給介紹人姜某。 本月15日警方傳喚C某對其海外賣淫案進行了調查, 而C某在調查中也承認了所有嫌疑。 此外姜某還向B某介紹了另外三名女性, 其中包括女子偶像組合出身的演員A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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