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音樂是聽覺的藝術,
是用耳朵來傾聽、感受樂曲的美。
因此從小對幼兒進行音樂教育有利於培養幼兒的注意力。
注意是人們心理活動的指向和集中,
是心理活動的一種積極的狀態。
幼兒在聽音樂時,
會聚精會神地傾聽、思考著音樂的語言。
“聚精會神”、“思考”,
就是幼兒在接受音樂教育時所進行的聽、看、想等心理活動表現的狀態。
這些心理活動都可以表現為注意這種狀態。
離開各種心理活動的單純注意是不存在的。
因為,
當幼兒在注意地傾聽音樂,
觀看舞蹈,
擺弄樂器的時候,
他們總是在感知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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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著什麼,
或思考著什麼。
既不看、不叫,
又不記、不想,
當然也談不上注意。
當音樂、舞蹈刺激著幼兒的聽覺與視覺時,
就會引起幼兒的傾聽、凝視等心理活動,
促使幼兒去探究這音樂、舞蹈在表現什麼?進一步還要深入探究這些內容與自己有什麼關係。
從探究“表現什麼”開始,
注意便參加到認識過程中,
隨著探究活動的進行,
注意一直伴隨著,
保證幼兒最清晰而完全地去理解、感受、認識客觀事物。
因此,
音樂教育對幼兒的注意力培養是有利的。
當然,
家長應瞭解幼兒的無意注意仍然佔優勢地位。
幼兒期的無意注意達到了高度的發展。
鮮明、直觀、具體、形象、生動的刺激物以及刺激物的突然的、顯著的變化,
仍然是幼兒無意注意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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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家長在對幼兒進行音樂教育時應運用顏色鮮豔的、有活動形象的教具。
電視等視聽教具是有效的教學輔助手段。
以此來集中幼兒的注意力,
通過音樂教育培養幼兒的有意注意。
家長可引導幼兒參加唱歌、舞蹈、彈琴、敲樂器等活動,
使幼兒的注意服從於活動的目的任務。
幼兒的有意注意也就能在音樂活動中得到較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