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早太晚都不好.一般懷孕24周,胎兒的聽覺功能已經完全建立.母親的說話聲不但可以傳遞給胎兒,而且胸腔的振動對胎兒也有一定影響.孕婦進行胎教時的注意事項:
1、孕婦從孕26周開始讓胎兒聽胎教音樂,每次不超過20分鐘,每天1-2次.用答錄機放音,孕婦距音箱1.5-2米,音箱的音強在65-70分貝.
2、如果用耳機在孕婦腹壁放音,則耳機處為60分貝即可.孕8個月後反復播送一首固定的樂曲,可為出生後的孩子培養音樂愛好,並為開發孩子的想像力打下基礎.
3、作為胎教音樂,要求在頻率、節奏、力度和頻響範圍等方面,應盡可能與宮內胎音合拍.專家指出,若頻率過高會損害胎兒內耳螺旋器基底膜,使其出生後聽不到高頻聲音;節奏過強、力度過大的音樂,會導致聽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