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難怪, 可以學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家長們不太瞭解的東西也實在太多了。 於是, 這便成了家有4齡童的家長們的共同“問題”。
以我自己為例, 由於我自己從事藝術教育, 我的丈夫也是藝術愛好者, 所以在孩子剛念小學的時候就為他請了鋼琴教師。 然而不久我們發現, 孩子雖然繼承了我們感受音樂的“耳朵”, 但是他對自然界的現象更感興趣。 每當我帶他參加學校裡大學生的活動時, 他總愛纏著理科的學生問許多問題, 然後自己去找我以前讀的化學、物理教科書看。 這種“主動”, 與扭頭巴望著練琴時間快快結束的他真的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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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我很不以為然, 還是盯著他去完成每天的練習曲, 只是並不阻止他看各種化學書或者鼓搗家裡一切可以成為他“做化學實驗”的東西。 結果不久學生告訴我, 我兒子的化學知識已經達到相當於一個初三學生的水準了!驚訝之余, 我們重新審視自己的教育方法並且請教了有關的專家, 最後採納了“順應孩子的興趣與天賦, 讓孩子自己選擇課餘愛好”的建議。
現在, 我的兒子由於在電腦和化學上的優異成績已被保送上了醫科大學。 他不僅可以天天進入他的科學世界, 而且還能用電腦按照我的要求, 以他對音樂的理解和感受為我剪輯甚至改編舞蹈教學音樂而分毫無爽, 成為我們家戲稱的“權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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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來, 假如我們當初扼殺了他天性中對自然科學的興趣而強迫他每天耗費一二個小時在鋼琴上, 那麼我們家就失去了一個未來的醫生, 卻多了一個厭惡音樂的庸人。
其實, 讓孩子學習一門藝術的出發點應該是發掘孩子的潛能、完善孩子的天性, 以孩子對某種藝術的興趣為先決條件, 家長的好惡可不是選擇的依據。 尤其對於只是希望提高孩子的藝術修養而並不指望孩子“吃藝術飯”、“成名成家”的家長來說, 學琴也罷, 學畫也罷,
帶孩子外出攝影旅遊也這罷,
都是為了讓孩子更懂得生活、熱愛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