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診斷又稱宮內診斷, 是指胎兒出生前採用各種方法預測其是否有先天性疾病, 包括畸形和遺傳性疾病, 為能否繼續妊娠提供科學依據。 產前診斷是一個正迅速發展, 技術不斷完善的新領域, 對提高人口素質, 實行優生優育具有重要的意義。
產前診斷的方法
一是採用特殊儀器檢查胎兒體表是否有畸形, 如用X光線檢查、B型超聲掃描間接觀察, 或胎兒鏡下直接觀察。 此類檢查屬形態學水準。
二是採用母體血、尿等特殊檢查, 間接診斷胎兒先天性疾病。 孕期少量胎兒血細胞、可擴散的代謝產物及蛋白質、酶,
Advertisiment
三是直接獲取胎血、羊水或胎兒組織來診斷胎兒疾病。
這三種方法可以從形態學、染色體、酶學、代謝產物和基因五個方面進行產前診斷。
診斷結果
遺傳性疾病有4000多種, 但真正能做到產前診斷的病種只有以下幾種:染色體病;性連鎖遺傳病(即與性別有關的遺傳病);先天性代謝異常;血液系統遺傳病;胎兒的神經管畸形, 如腦積水、無腦兒等;胎兒先天畸形。
專家提示:有如下情況的女性, 一定要進行產前診斷, 刻不容緩。
(1)35歲以上的高齡孕媽媽,
Advertisiment
(2)生育過染色體異常兒的孕媽媽, 再生染色體異常兒的機會, 比正常孕媽媽高10倍, 達1.7%
(3)夫婦一方有染色體平衡易位者, 其子代發生染色體畸變率增大。
(4)生育過無腦兒、腦積水、脊柱裂、唇裂、齶裂、先天性心臟患病寶寶者。
(5)性連鎖隱性遺傳病基因攜帶者
(6)夫婦一方有先天性代謝疾病, 或已生育過患病寶寶的孕媽媽
(7)在妊娠早期接受較大劑量化學毒劑、輻射或嚴重病毒感染的孕媽媽
(8)原因不明的流產、死產、畸胎和有新生寶寶死亡史的孕媽媽
(9)有遺傳性家族史或近親婚配史的孕媽媽
(10)本次妊娠羊水過多、穎有畸胎的孕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