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的歷程將是對準媽媽身體的一次嚴峻考驗, 各個器官都將超負荷運轉達9個月之久。 如果不是品質過硬, 中途亮起紅燈或者拋錨的危險就比較大。 而因為妊娠這個特殊時期, 對疾病的用藥和治療都將受到很大的限制, 例如對胚胎有危害的藥物就無法使用。 如果在患有心臟, 腎臟, 消化等各種疾病期間的懷孕, 何去何從, 你必須慎重考慮, 並多聽聽醫生的意見。 畢竟在車輛還未修好前玩超載, 危險係數實在太高。
TIPS:哪些疾病必須治癒後才能受孕
貧血:在妊娠前如發現患有貧血, 首先要查明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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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孕前應按醫生的囑咐進行合理治療, 把血壓控制在允許的水準, 自覺症狀基本消失, 即可以妊娠。 但應比一般孕婦更加注意孕期檢查, 經常測量血壓, 並提防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發生。
腎臟病:嚴重的腎臟病均不宜妊娠。 症狀較輕且腎功能正常者, 經醫生允許可以妊娠, 但要經過合理治療, 必須把浮腫, 蛋白尿和高血壓等主要症狀控制住, 妊娠後也應警惕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的發生。
肝臟病:對於遷延型慢性肝炎, 如病情輕微, 肝功能正常, 病人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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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一般情況下, 妊娠會加重糖尿病的病情, 而且危害胎兒, 所以嚴重糖尿病病人不宜懷孕。 但如屬於輕型, 不用胰島素就可以控制住尿糖, 或雖用胰島素, 但用量不大, 無明顯肝腎眼底損害者, 體質也好, 可以在正確治療控制好血糖的情況下受孕。 孕後要加強產前自我檢查和自我保健, 飲食控制更應嚴格, 並要取得醫生指導。
心臟病:所有的心臟病人必須經醫生同意後, 方可妊娠。 有些心臟病人還需要應用一些藥物, 甚至必須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和監督, 不可大意。 整個孕期都應取得醫生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