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然高熱而沒有其他原發症狀, 如果熱度可以接受, 那麼可以採用局部的物理降溫措施, 靜待觀察, 看是否有症狀出現。 若高熱持續, 則應考慮送醫, 進行醫學診察和實驗檢查;
(2)38℃左右的低熱持續, 可以不做處理而觀察症狀。 明確症狀後應該立即開始處理原發疾病, 同時觀察和控制發熱;
(3)不論熱度如何, 即便是懷疑麻疹等“不需退熱”的疾病, 只要出現熱性驚厥的徵兆(見B疊), 應該立即退熱, 出現驚厥的按照對策處理(見B疊), 之後嚴格控制體溫, 防止驚厥再發;
(4)明確可知的疾病伴發熱的, 應該科學審慎地進行原發病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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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很多疾病中發熱可有反復, 對於這種二次發熱應該十分重視, 觀察是否出現合併症或者新發疾病。 比如感冒後發熱持續1~2天左右退熱, 但感冒症狀持續, 後再發高熱, 則應考慮併發了細菌感染, 或者病原已經向支氣管、肺內轉移。
(6)在各種疾病的治療中, 我們一般不考慮採取主動措施預防發熱, 目前也沒有預防發熱這個療法。 其中一個原因, 發熱不是危重指征, 處理簡單, 無需預防, 另外一個原因, 發熱還會造成一種“高免疫”狀態, 可能對感染的清除有利。
弄懂了發熱和原發病的關係, 有一個道理會不言自明:發熱無需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