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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的保證策略

預防事故的發生:

(1)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問題。 發生事件注意有好壞兩種可能, 考慮問題時, 應多從壞處作準備, 這就是古人說的居安思危。 例如乘車船長途旅行, 總要把從家到車站、碼頭的途中時間算得寬裕些, 萬一塞車還能來得及趕到車站、碼頭;有時為了確保家庭生活和孩子身體的安全, 還要付一些“保險費”, 如添置報警器、安全閥等設備, 這些設備在平時毫無用處, 但在特殊情況卞卻能發揮大效力。

(2)學習和掌握必要的知識。 在家庭生活中不少事故的發生, 是因為缺乏基本的生活知識。 例如, 缺乏電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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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去亂接電路, 以致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烹調時人離開廚房, 由於油鍋溫度過高或油液外溢而起火;發現煤氣漏氣, 不是立即打開門窗, 而是開啟電燈或點火照明, 從而發生重大事故, 等等。 家長不僅要有這方面的安全知識, 還要教育孩子, 使他們也掌握一些安全常識。

(3)嚴格按照安全規則辦事。 人們在長期的工作、生活實踐中積累了大量的安全操作經驗, 制定了一些安全規則。 一般來說, 按照這些規則做事情就不會出危險, 否則就容易出事故。 比如, 電器的修理應首先切斷電源, 但有的人就是不在乎, 結果遭到電擊。 還有騎自行車遇到紅燈要停下來, 但有的孩子不管是否有紅燈, 只要員警不管就繼續往前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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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4)儘量降低損失。 也就是說, 一旦發生意外事故, 要果斷地採取措施, 儘量降低對人體的危害程度和財產的損失額。 例如發生火災後, 馬上撲救, 若火勢較大應立即向“119”呼救, 並儘量轉移貴重物品。 如果人員受到傷害, 應立即進行自救和救護。 另外, 參加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險, 萬一發生什麼意外事故, 也能得到一些補助, 使可能的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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