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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環境污染可能造成的畸胎

由於工業生產及人類群居所產生的污染物排放於外界環境中, 可使環境構成因素即空氣、水、土壤、食物等的物理性狀和化學性質發生變化, 使環境品質發生改變, 此即環境污染。 對居民身體健康可產生直接的、間接的或潛在的影響。 環境污染主要來源於工業排放三廢(廢水、廢氣、廢渣), 農藥的使用, 以及生活廢棄物(垃圾、糞便、污水)對環境的污染。

某些環境污染物可引起胚胎發育異常甚至出現畸胎, 此稱為環境污染物的致畸作用。 具有致畸作用的環境污染物稱為環境致畸原。 環境致畸原可以是化學性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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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含有鎘、鉛等重金屬的廢氣、廢水、農藥等。 也可以是物理性污染物, 如放射性、強烈雜訊等。 某些病毒, 如風疹、流感病毒以及弓形體、梅毒螺旋體等生物性污染物也可以是環境致畸原。

致畸作用是環境污染物具有發育毒性的一種表現。 於胚胎發育的不同時期受環境致畸原的影響可出現不同的生殖結局。 婦女于受精後周內受影響時, 受精卵或胚泡多死亡而流產。 受精後3-8周稱胚胎期。 是胚胎各器官系統形成的時期, 也稱器官形成期, 是致畸的敏感期。 於此時期受環境致畸原的影響, 最易形成畸胎。 由於胚胎各器官系統的分化順序不同, 在胚胎發育的不同時期受影響時, 可出現不同類型的畸形。 如婦女受精後21-40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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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最易受影響, 受精後4-8周, 四肢發育易受影響。 自受精後第9周直至出生這一階段稱胎兒期, 此時器官分化已基本完成, 隨著胎齡的增加, 對致畸原的敏感性逐漸下降。 但中樞神經系統仍在繼續分化, 受有害因素影響易發生發育遲緩及機能發育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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