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的調査資料顯示, 大約有70%~80%的准媽媽在孕期使用過藥物, 所使用藥物的種類平均為3~4種。
專家提醒, 另外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每年有數百種新藥投放市場, 使用這些藥物對胎兒是否安全目前尚無定論。 因此准媽媽在妊娠期合理用藥對預防小寶寶的出生缺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會有所不同:
孕3周內一安全期。 在懷孕2周內, 由於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 因此此時用藥一般不會受到藥物影響。 在孕2~3周, 此時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內膜, 但組織尚未分化, 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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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3周~孕8周內一高敏期。 此時胚胎對於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 不合理用藥可能會導致胎兒畸形, 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產。 此時應根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關症狀加以判斷, 若出現與此有關的陰☆禁☆道出血, 不宜盲目保胎, 應在醫生診斷後, 考慮中止妊娠。 如繼續妊娠, 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 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在此時期不必用的藥堅決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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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8周~孕5個月一一中敏期。 此時, 胎兒的各器官將進一步發育成熟, 胎兒對於藥物的毒副作用較為敏感, 但多數不會引起自然流產, 致畸程度也難以預測。 此時是否中止妊娠應根據藥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慮, 權衡利弊後再做決定。 繼續妊娠者應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穿刺、B超等檢查, 若發現胎兒異常應予以引產;若發現染色體異常或先天性代謝異常, 應視病情輕重及預後, 做出決定。
妊娠5個月以後一致畸機會減少, 但可能造成功能異常。 還有, 用藥的劑量過大、持續時間過長或反復使用於孕期不宜採用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