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是柔弱的社會群體, 存在於每一個城市。 從小就沒有父母的疼愛, 沒有親人的關心, 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只有老師和同是孤兒的同學。 孤兒需要社會更多的關愛, 如果愛孩子、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的家庭, 領養孤兒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事。
一方面, 領養孩子的大多是不孕不育的夫妻, 渴望有小孩, 一般都會用心對待小孩;另一方面, 小孩能在一個完整的家庭中成長是一件幸福的事, 和正常人一樣, 能夠享受到親人的關愛。 然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領養孩子的, 必須達到一定的條件才行。
領養孩子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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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孩子的條件
1、領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 領養人和被領養人必須有合理的年齡差距, 比如如果太年輕, 孩子卻有10歲了, 那麼顯然不太合適。
2、領養人無子女。 分兩種情況, 一是夫妻雙方不孕不育;二是自願不生孩子的。
領養孩子的條件有哪些
3、有撫養教育被撫養人的能力。 如果連基本的撫養能力都沒有, 那何談養育孩子呢。 為了保證被撫養人的健康成長, 要具備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領養人的能力, 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具體表現為:
第一, 領養人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第二, 領養人有保證被撫養人健康成長的物質條件;
第三, 領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領養子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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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孩子的條件有哪些
4、有配偶者領養子女, 必須夫妻雙方共同撫養。 這個條件也是處於對孩子的保護, 保證孩子在和睦、溫暖的家庭環境中健康成長, 以免因夫妻單方領養而造成另一方不領養法接納孩子, 進而影響到夫妻感情的和睦, 影響到養子女的身心健康。
5、領養人只能領養一名子女。 這個是硬性規定, 本來就是撫養的, 能撫養好一個孩子已經很不容易了, 如果兩個孩子一起撫養, 難免精力有限, 照顧不全。
領養孩子的條件有哪些
被領養人的條件
不滿14周歲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可以作為被收養人。
小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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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孤兒, 經濟條件是首要的, 如果連基本的溫飽都不能滿足, 那麼孩子領回去豈不是跟隨受苦?其次就是夫妻關係是否和諧, 夫妻關係會影響到家庭氣氛, 如果關係差, 會對孩子的性格和心理有影響。 對於孤兒來說, 越早被領養越好, 對心理的傷害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