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現在看到很多媽媽都想在生第二胎,
我跟寶爸現在也有這個打算,
生第一胎的時候其實可以順產,
除了增重40多斤,
其它感覺良好,
各項檢查均正常,
但醫生建議剖腹產,
在萬般猶豫之後還是聽了醫生的。
現在非常後悔。
請問,
像我這樣的情況還可以順產第二胎嗎???第二胎是順產好,
還是在剖腹好呢?我很矛盾,
誰能告訴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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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剖腹產後再生育,
需在兩年後再孕。
因為剖腹產後子宮壁的刀口在短期癒合不佳。
過早的懷孕,
由於胎兒的發育使子宮不斷增大,
子宮壁變 薄,
尤其是手術刀口處是結締組織,
缺乏彈力。
新鮮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過程中很容易脹破,
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脅生命。
因此專家認為第二次懷孕時間與第一次剖腹產時間沒有必然的聯繫,
而要取決於傷口恢復的程度。
第二胎最好也選擇剖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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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剖腹產,
下一次生育的時候,
70%的情況醫生會建議你在採取剖腹產。
但這並不意味著剖腹產後再自然分娩是絕對不可以的。
如果上次手術子宮切口較低,
而且胎兒的體重輕於3.85公斤,
自然分娩還是比較安全的。
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術兩年以後較為安全。
如果實在想要,
可以去醫院檢查檢查子宮是否已經恢復至良好狀況。
畢竟個人情況不同,
如小S剖完第一胎沒幾個月就有了第二胎,
說明兩年也不是絕對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