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中規定了穀類、豆類、薯類、蔬菜、水果、肉類、水產類、蛋類、乳、茶葉及果酒等食品中的鉛含量衛生標準。 分別是:
谷類不高於0.2mg/kg, 豆類不高於0.2mg/kg, 薯類不高於0.2mg/kg, 禽畜肉類不高於0.2mg/kg, 可食用禽畜不高於0.5mg/kg, 魚類不高於0.5mg/kg, 甲殼類不高於0.5mg/kg, 軟體貝類不高於1.0mg/kg, 水果不高於0.1mg/kg, 小水果、漿果、葡萄不高於0.2mg/kg, 蔬菜(球莖、葉菜、食用菌類除外)不高於0.1mg/kg, 球莖蔬菜不高於0.3mg/kg, 葉菜類不高於0.3mg/kg, 鮮乳不高於0.05mg/kg, 嬰兒配方粉(乳為原料, 以沖調後乳汁計)不高於0.02mg/kg, 鮮蛋不高於0.2mg/kg, 果酒不高於0.2mg/kg, 果汁不高於0.2mg/kg, 茶葉不高於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