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小學三年級, 有一天他要媽媽給他買手槍, 媽媽沒有答應, 但孩子還是纏著要買。 媽媽就勸他說:“媽媽是為了你好才不買的。 ”孩子不但不聽, 還躺在地上哇哇大叫, 對媽媽的勸說充耳不聞。 媽媽遇到這種情況一般都會順著孩子:“行了行了, 別鬧了, 給你買。 ”
孩子一撒嬌就順著他, 這不是一個稱職的媽媽。 如果起初決定不買是為了孩子好, 那就應該堅持到最後。
面對孩子的胡鬧, 媽媽果斷地把他一個人留在原地就行了在確認周圍環境安全的情況下才可以這樣做。 正因為媽媽在身邊才會撒嬌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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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 不僅僅是在某些是與非的問題上責駡孩子, 而是應該對是非有明確的標準和界線, 並且父母必須以身作則。 錯就是錯, 某些問題如果在允許的範圍之內, 可以通過和孩子溝通達成一致。
如果孩子的要求被一口否決, 經過一番撒嬌後又得到了允許, 父母就會變得沒有威信。
經常打孩子也不是正確的教育方法, 經常挨打的孩子會想, “不就挨頓打嘛, 沒什麼大不了的”, 挨打對於孩子來說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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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若因為生氣了打孩子, 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如果孩子犯了特別大的錯, 必須挨打時, 在打孩子之前也要告訴孩子:“媽媽打你, 我自己也心疼啊!但如果你繼續像現在這樣發展下去, 將來就不會成長為一個優秀的人。 ”即使打得再狠, 也還是充滿了愛意。 不是因為自己在氣頭上而打孩子, 而是出於對孩子的愛, 含淚而打。
平時對孩子過於放縱, 有時候孩子只是因為無知而犯錯, 但父母會自責沒有教育好孩子而惱羞成怒, 最後打罵孩子。 在孩子看來只是一點小錯誤, 但是卻受到了雙倍的懲罰, 孩子當然會覺得冤枉。 孩子不會認錯, 反而只會覺得委屈, 對父母產生對抗意識, 父母教育也會毫無效果。 但縱容孩子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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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駡孩子要有一定的度, 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隨意打罵孩子, 那就變成了暴力。
挨打的時候, 孩子會感覺到並能區分是憤怒還是愛。 如果是因為憤怒, 孩子也會不服, 並找到發洩的窗口。 哥哥被媽媽打了之後, 會打弟弟, 弟弟挨了打就踹小狗, 形成一系列連鎖反應。
養育孩子必須堅持一定的準則。 要堅持這個準則, 達到教育的效果, 必須給予孩子溫暖, 保持冷靜, 同時要有一定的忍耐力, 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