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會又將成立由公眾人士及衛生署代表等組成的獨立監察委員會監管違規行為, 首次違規的奶粉商可被罰款10萬元, 再犯會登報公告。
為監管會員就嬰兒配方奶粉進行的市場推廣行為, “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參照世界衛生組織頒佈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制訂11條市場推廣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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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會又將成立一個由消費者、營養學家、醫護專業人員、法律界人士等非業界持份者組成的監察委員會。 市民如發現會員公司違反“守則”, 可向聯會投訴, 聯會即召集守則委員會調查事件。 若證實投訴屬實, 違規人士將會被罰款港幣10萬元, 以及將該違規行為通知其總公司, 再犯會被中止會籍, 並于一份中文報章及一份英文報章刊登公告、于聯會網站刊登啟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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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Co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