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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家認為兒童暴躁症須10歲前治理

在此間一個處理兒童暴躁行為的研討會上, 學者、教育界人士、社工和家長經過探討, 認為兒童暴躁行為是由家庭、學校、社會和個人因素造成的。 與會者均認為, 加強家、校合作及社會關注可有效改善甚至避免兒童暴躁的行為。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博士研究生馮麗姝表示, 改善兒童的暴躁行為最好在1
0歲以前, 否則當兒童過渡為青少年時, 朋輩間的影響會令這種行為加劇。 她說, 若兒童經常有抗拒頂嘴、情緒突變、欺負他人、破壞物件、攻擊他人等行為, 就是有暴躁行為。 她分析說, 引發這些行為的原因包括:家長管教過嚴、家長婚姻出現問題;在學校受到欺淩和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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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自己成為被攻擊的目標;受到有暴力內容的電視、電腦遊戲和漫畫的影響等。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曾潔雯建議, 推動家校合作輔助兒童健康成長。 她說, 家校合作的最大挑戰是家長和老師不能做到緊密配合並及時處理兒童出現的問題。 密切、互信、互諒的家校合作, 必能改善兒童暴躁的行為。

在研討會上, 家長謝女士現身說法, 以她的親身經歷印證家校合作對暴躁行為兒童的教育互動所具有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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