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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幼稚園被批雜費無人管 雜費是學費兩至四成

新一期《審計報告》昨日(17日)出爐, 力數學券幼稚園雜費高昂及租津制度漏洞等“五宗罪”。 報告批評香港教育局只審批學券幼園的學費及膳食費, 但其他如校服、書簿文具及活動收費毫無規管, 令全港13萬學券家長平均每年要負擔逾3000元(港幣, 下同)雜費。 報告不點名批評有幼園每年的雜費收入過百萬, 相當於學費兩至四成, 更有幼稚園單辦慶祝會, 一年收入已高達50萬元。
香港《明報》報導, 教育局正檢討學券制, 並籌備長遠落實幼稚園免費教育。 教育局長吳克儉回應稱, 會在檢討時處理審計報告揭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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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個別情況有取巧的話會找出來處理。 教育局補充, 將要求幼園披露仔細的雜費費用, 其他如租金津貼制度及薪級表等會交由早前成立的專責委員會討論。
教育局:將要求披露仔細雜費
審計報告指出, 2010/11學年有37%學券幼稚園帳目錄得淨虧損, 參加學券的幼稚園正逐年遞減, 受惠學生比例亦由86%跌至79%等, 促教育局關注。
報告批評學券幼園收取雜費卻無王管。 根據審計署去年底收集121所學券幼稚園的2011/12年度資料, 學校平均收取多於4項雜費, 每名學童每年需繳逾3000元雜費, 有關收入相當於學費收入的24%至44%不等。 有幼稚園於該年度共有136.7萬元學費收入, 但雜費收入亦高達60.2萬, 相當於學費的44%。
教育局只審批學費午膳費
此外, 教育局只審批學費及午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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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雜項收費則毋須審批, 幼園亦毋須詳細披露, 家長難清楚掌握。 據當局要求, 學校只需于供家長選校參考的《幼稚園概覽》中披露午膳(如適用)、校服、書包及學習材料費, 其他諸如文具、茶點及校車費則毋須披露。
審計署發現, 受訪幼園毋須披露的雜費收入, 占該等學校總雜費收入高達59%至73%不等, 當中包括生日會、畢業禮及註冊費等, 全皆不受規管。 報告不點名發現, 有半日制幼園於2010/11學年收取119萬元雜費, 當中57.7萬(逾48%)來自學生慶祝活動費。
幼園協會:不信有靠雜費賺錢情況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表示, 通脹下學習材料來貨價愈來愈高, 部分規模較小的幼園不但難找供應商, 更難於爭取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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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釋, 幼稚園一定不會強迫家長交費, 如個別活動及材料費用, 都會徵求家長同意才收取, 故她相信不存在幼園靠收取雜費“賺錢”的情況。 她表示, 若當局要求幼園遞交雜費收支明細, 業界會樂意配合。
審計署建議教育局定期檢討學券制, 因應學費“封頂”、當局應在參考通脹率外, 按個別情況調整學費上限;報告又促請當局訂立更明確指引, 確保幼園收取合理雜費、並將收支列明於帳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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