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面一篇文章的內容我們得知, 就單單去年, 內地產婦去香港生孩子的總數就達41000人, 幾乎占香港總出生嬰兒(88000人)的一半。
哪裡都可以生孩子, 為何這些人偏偏要去香港生產呢?其實, 這其中的原因除了少數人是為了躲避超生的原因之外, 大多數人看重的是香港的戶口以及福利。
香港人不僅可享全球135個國家的免簽證, 享有終生免費醫療及十二年免費教育, 在香港接受雙語教育, 通曉‘兩文三語’(中、英文;英語、粵語和普通話)。 且國際平臺起點高, 就業率達100%。
在香港出生的寶寶, 不僅可以直接上香港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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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香港產子並非你想去就能去, 更不是只要你能出得起錢就可以。 香港政策對於內地孕婦赴港產子有著明確的規定, 只有達到要求的方可給予“通行”。 如果強行赴港產子, 還會承擔法律責任。
2015年1月2日香港頒佈:公立醫院解封之前對內地雙非孕婦的禁止預約。 也就是說:從2015年1月1日香港的公立醫院也開始接受預約內地去香港生孩子的雙非孕婦了。
香港特區政府公佈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新措施, 政府推出醫療管理及入境配套新措施主要有三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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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要確保香港孕婦能夠得到妥善及優先的婦產服務;
第二是要將來港產子的外來孕婦數目限制在香港醫療系統所能夠承受的範圍內;新措施包括懷孕後期, 即大約懷孕7個月的內地孕婦需要在入境時證明已在港接受產前檢查, 以及預約醫院床位分娩, 否則會被拒入境。
當局將派醫護人員在入境口岸駐守, 初步判斷有關孕婦懷孕周數, 以及她提供的產檢資料等。 換言之, 內地孕婦必須在懷孕初期來港檢查及預約登記。 而孕婦在公立或私家醫院預約產前或床位服務時, 也需要先繳付分娩定金, 以防止有人失約。
同時, 香港醫管局明年2月也會提高非本地孕婦的分娩收費套餐收費, 內地孕婦未經預約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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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政府及醫管局將會採取的安排及措施, 私家醫院表示支持及承諾會作出相應配合。 目前香港的法律中沒有規定對內地孕婦作出針對性的措施。 雖然內地有關機關在審批時, 申請人懷孕與否並非其審核資格之一, 由於純粹懷孕並不涉及違規活動, 因此香港政府暫時也未要求內地有關部門收緊審批內地懷孕婦女申請赴港。
因此, 新政最突出的變化可能是直接增加了內地孕婦赴港生產的費用, 但對醫療、教育等問題實質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