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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與眾不同的懲罰

馬克・吐溫是美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的奠基人, 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 他是一個很特別的作家, 也是一個很特別的父親。 他的懲罰方式非常新鮮有趣, 同時也非常奏效。

馬克・吐溫有3個女兒, 他把女兒們當作掌上明珠, 從來不擺出一副長輩的架子訓斥女兒, 但女兒有了過失, 他也決不姑息。 他用與眾不同的懲罰方式讓她們記住教訓, 不再重犯。 有一次, 馬克・吐溫夫婦想帶著孩子到農莊度假, 一家人坐在堆滿乾草的大車上, 顫悠悠地向郊外駛去, 一路上飽覽著美麗的田園風光, 這是女兒們嚮往已久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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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在大車出發前, 不知出了什麼差錯, 大女兒蘇西動手把妹妹克拉拉打得哇哇大哭。 事後, 蘇西主動向母親承認錯誤, 但是按照馬克・吐溫制定的家規, 蘇西必須受到懲罰, 懲罰的方式還要女兒自己提出來。 猶豫了老半天, 蘇西終於下了決心對母親說:“今天我不坐乾草車了, 它會讓我永遠記住, 不再重犯今天的錯誤。 ”馬克・吐溫非常理解女兒為自己決定的受罰方式對她究竟有多大的份量, 他後來在回憶這件事時說:“並不是我讓蘇西做這件事的, 可想起可憐的蘇西失去了坐乾草車的機會, 至今仍讓我感到痛苦――在26年後的今天。 ”

馬克・吐溫那種懲罰辦法或許可以借鑒。 其實, 稍稍留心, 我們也能想出許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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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的比馬克・吐溫還要高明。 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制定一些小小的約法, 或者共同協商一些什麼事情, 既能幫助他們改掉壞毛病, 又不會讓孩子覺得枯燥無味, 樂於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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